陳麗珠的「獨家傷害權」

分類: 每日評論 | 作者:唐湘龍 |
日期: | 語言:

陳麗珠、艾琳達是施明德的前妻。兩位前妻站在一起,聯手「修理」施明德,很慘。比金恆煒還慘。我覺得,金恆煒不要再哀怨了,去看看施明德。

這件事,一定給天下男女非常、非常深,比馬里亞納海溝還深的啟示。一、施明德前妻的數量高於平均值,「品管」比較困難;二、政治人物一定要密切注意前妻的政治立場,以施明德的「傷勢」判斷,對前妻政治立場的監控恐怕要拉長到半個世紀以上才夠,嚴格講,只要還會喘氣,都要小心;三、如果遇到「分手不出惡言」的前妻,要惜福。

施明德覺得自己是「政治受難者」。陳麗珠、艾琳達覺得自己是「婚姻受難者」。「政治受難者」vs.「婚姻受難者」,「婚姻受難者」鐵定勝。大勝。那些撈什子的「求饒信」、「求饒衣」是不是施明德寫的?我不在乎。但是,我相信,如果能讓「前妻們」氣消一點,出手輕一點,施明德一定連內褲、襪子都寫滿。如果「求饒褲」、「求饒襪」還不夠,我會鼓勵他刺在身上。我想,他會願意的。

前面是玩笑話。後面講嚴肅點。

陳麗珠昨天上談話性節目,看起來,那種哀號、控訴的哭調仔淡了很多。她也老實講,她此刻出來,就是要「報復」施明德。就是要讓施明德知道,他現在很快樂,但是,還有她這個痛苦的人。陳麗珠講得很坦白。陳麗珠在行使「我認為、我歸納、我定義」的「潛規則」──「強勢被害人」。這種潛規則,是「文明的反指標」。

「強勢被害人」會自覺被害,而繞過社會仲裁機制,在公共領域進行報復。這種報復,因為底層有「受害者的控訴圖像」,造成社會大眾、媒體等公共力量在「同情」與「文明」之間的價值迷航。文明開始倒退,同情開始縱容。默默的,看著「強勢被害人」在公共場域動私刑。「強勢被害人」有一個非常有意思的判斷指標,我稱之為「獨家傷害權」。電影裡,好人集團在「懲奸除惡」到了最後,常常把最後殺死壞人的權利,留給某個受害人。滿足受害者的報復心理。差不多是這個意思。或者,常見的,某些社會新聞裡,不論原因是暴力或是意外,受害者、罹難者家屬,常常公然打嫌疑犯、肇事者。

陳麗珠拿著一袋(她認為的)施明德的黑資料。一開始,強烈不允許林國慶、王幸男等人開記者會公布,外界以為陳麗珠是有「公私之防」,有「是非之辨」的,正準備鼓掌,不料,隔兩天,陳麗珠自己開記者會全公開。陳麗珠說的,「要公布也要由我來公布」,這就是典型的「獨家傷害權」。「強勢被害人」必須行使「獨家傷害權」,她不只要報復,而且,這個報復要由她自己來執行,才有意義。

「強勢被害人」必然具備某種外觀特徵:老、弱、婦、孺、窮、病、殘、痴。才更符合「弱勢」、「被害」形象。這樣,一、會加深公共仲裁機制的迷航效果,容易誤信當事人(像陳麗珠)的弱勢,必然與她要控訴、報復的對象(像施明德)有關;二、社會大眾會模糊是非,覺得這麼強的施明德,讓這麼弱的陳麗珠傷害一下又不會怎樣。

而通常,被「強勢被害人」報復的對象都只能沈默。因為,一、講不清楚。二、不好意思把私事搬進公共論壇裡。三、傷害已經造成,希望一筆勾銷。

李敖說前妻是最可怕的動物。因為前妻非常容易站穩「強勢被害人」的位置。有婚姻專家出來講話,說這是「手分文化」的問題,其實,哪裡只是「分手文化」不好?「強勢被害人」與「獨家傷害權」,在我們的文化裡,根本無所不在,而且根深蒂固,不然,我也不會叫它是「潛規則」,是一種潛在的社會支配力量。我們離文明還很遠;離法治還很遠。

記得,千萬別誤以為「強勢被害人」是「好人」。武俠小說裡,很多亦正亦邪的角色、甚至大反派,都是「強勢被害人」情結造成的。至於施明德,比較麻煩,因為裡頭還多了瘋狂的政治,啦啦隊陣容特別壯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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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個留言

正在查詢陳和施的相關資訊
看到這篇文章
發現唐先生的言論實在很好笑
大家竟然也爭相支持他
終於看到 一條龍原來也沙文 的回應
發現還是有人有腦袋

 
Collapse Icon 一條龍原來也沙文 10月 9th, 2006 at 11:20 pm

這篇文章看來不是在討論政治 是婚姻破問題
但我卻發現唐先生 露出父權樣貌的龍尾巴
前夫兄弟傷害前妻和前妻批評前夫都一樣
不需要特別說前妻可怕
如果唐先生想幫施明德處理前妻問題
可以去問問趙少康

 

有回不小心看到她接受採訪,
還一付半老徐娘羞態說施先生被關時,
常要求保外就醫,
以便要辦事云云..
嚇死人的醜態,真不可思議。
她一定還很愛施明德,
才會滿心都是恨。
那些邀她上節目的媒體主持人,
也一樣醜;
最醜的是鄭x儀,
只要他代言的產品,
我家一律拒買!

 
Collapse Icon 腦筋不太好 9月 11th, 2006 at 3:39 am

陳女士不是早就己經自願要求要跟施分手的嗎?
她從前愛施是以性命來愛,
要求分手據說是有了第三者對她很好,
愛恨分明的個性,
怎會多年後回過頭來要求施的幫忙,
因為施沒有幫到她想要的忙就要報復?
明明是兩不相干的人了啊?
除非她一直在等施明德,但施明德又負了她,這樣子才有理由講話大聲吧?

螢光幕的陳女士看來心中滿是怨恨,
施二小姐也是,
若真要怪,不是要怪國民黨才對嗎?
出國了一陣子,
回來卻看不到這個新聞的後續,
心中總有一堆疑問....

 

我不知道法律上已經承認的離婚關係 當事人有沒有權利將”前程往事”來”翻江攪海”一番 可以肯定的是 修養好的一定被”修理”的很慘 因為攻方肯定用的是”溫情”音速子母飛彈 速度快又多彈頭 打的是你的感情要害 炸的是你的道德良心 層層剝削 招招致命
本來嘛 清官難斷家務事 男女之間的情感問題又多如牛毛 別說一朝一夕能說的清楚 就是當事人今天也難說的明白 所謂若非當時已罔然 怎有今日的憾事 便是這個道理
可恨的是 就是那些背後煽風點火的畜生
如前言所云 家務事本就錯綜複雜 外人難說個明白更何況干卿底事
笨的是懷忿的一方被利用 賤的是一群掘屍刨墳的食腐政客 在記者會上大剌剌的煽風點火 得意洋洋佔盡其功 背地裏處心積慮的適時送薪水 無不期盼這場家庭悲劇 活生生演在世俗愛看八卦眼中 坐收主子功勞簿裏論功行賞
這場人間慘事 道盡男女情感悲戚 冷眼眾生尤嫌不夠嗜血羶腥 演的人已悲心泣血 看的人直說雲淡風輕 究竟誰之罪孽 該的是那群煽風點火的畜生

 

您講的真好,其實大家都知道,陳麗珠只不過是綠營的一顆棋子,你可以看到,現在陳麗珠不見了耶,不過我比較同情施佩君,有這種媽,要他(施佩君)不恨爸爸也很難,被洗腦30年,是一個很恐怖的事

 

真是服ㄌ陳麗珠.30 年ㄉ愛恨情仇跟著她到老.還一直沉溺在婚姻受害者ㄉ角色裡繞圈圈.其實任何ㄉ事物都一樣.你怎ㄇ對人家人家就怎ㄇ對你.所以不要再沉溺過去ㄌ.好好ㄉ走出來.這樣才是善待自己.好好ㄉ愛自己吧

 

我的工作區域,會接到民眾請願,前日一老媽媽來要求替他「出氣」,她好冤,一個「誘」她離了婚但只肯同居四十年的男人,跑了,可能是找到大陸新娘了,她不甘,要求替她想辦法,要鬧對方,因為被「騙」了四十年,能如何?沒有結婚紀錄,告得了對方?她也自殺過,為的是要對方難過?能如何?只能告訴老太太,要愛自己,自己活得「漂亮」才是最好的「報復」。可惜,沒多少人留著「求饒衣」,只是,拿出來又如何?隔空打了負心郎幾個巴掌,還不如買個面膜買本暢銷書美容一下內、外在,挺起自己胸膛好些。

 

老婆如衣服
買太多
穿不完
送資源回收又太浪費
早知道
別買

 

天下竟然還有這麼不要臉的人,我是開了眼界.
有人為了不滿30年前的前夫過的比自己好,而甘心被有心人利用,盡其無恥的扭曲事實,把家醜無線上綱,又無視國家大事,只為滿足個人報復行為,各電視台還大幅報導,真不知是非真義在那裡

 

可怕的女人
她的女兒挺可憐也蠻同情的

 

是誰把陳麗珠、艾琳達兩個請上檯面,吃飽沒事幹還是怎樣,過去別人的家務事跟倒扁反貪有何關係,施明德先生過去有沒有寫過什麼信跟倒扁反貪又有何關係,金恆煒埃一拳就想當英雄,來~~~來凱道,大家讓他當英雄,施明德先生覺得自己是「政治受難者」,現在的百姓無非不是貪腐的受難者呢?阿扁先生,還尊稱他是先生,可悲的是已經不會寫總統兩個字了,因為不知道誰是台灣的元首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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