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準備發動「二度罷免」陳水扁。
不過,真的,建議馬英九從許財利開始。許財利可能委屈,請馬英九處理好這種委屈。畢竟,「馬利兄弟」變成「圖利兄弟」,讓挺馬的、挺清廉的,都很難忍。
上個月「天下雜誌」的全國縣市長施政滿意度調查:二十五縣市裡,許財利墊底。滿意度百分之廿七.八%。縣市長清廉度,許財利也墊底。總體城市幸福感,倒數第二。許財利跟陳水扁一樣,廉跟能,都出了大問題。
許財利堅稱無罪。堅持要等司法公道。這種可能性不是不存在。好比國安密帳裡的徐炳強,檢察官求刑如何?十五年。重刑。但判決確定後如何?無罪。這是訴訟的不確定。但現在談的不只是司法,更不只是「殺許儆扁」。許財利如果請辭,可以為政治人物確定一個非常好的典範。一如「典型在夙昔」的尹仲容。
長時間以來,台灣的政客都用「最高的法律標準」和「最低的道德標準」當做去留界限。敗德未必犯罪,犯罪未必起訴,起訴未必判刑,判刑還可上訴,定讞還可硬拗,拗完還可落跑。這種「貪汙犯的標準作業程序」要期待許財利來打破,確實也強許財利之所難。不過,許財利可是馬英九一年前超級用力輔選的對象。此刻,起碼該「善後」。
要勸許財利請辭?可以。這最簡單。許財利也可以贏得起碼尊敬。但如果不辭呢?馬英九要怎樣?講完就算了嗎?罷免程序雖然也有點複雜,但絕對比罷免總統簡單多了。那就請國民黨「清理門戶」,帶個頭,「讓基隆市民有個表達許財利去留問題的機會」。
許財利未滿一年,不得罷免。對。但一年也快滿了,準備一下,很快就到了。如果國民黨清理門戶,有三個好處。一、國民黨的道德大旗可以繼續挺著,回頭繼續「倒扁」才有正當性;二、如果確立「自己的貪官自己罷」,那麼,以基隆市的藍綠結構,改選,國民黨還是很有機會贏;三、警告目前在全台灣佔三分之二的藍軍縣市長,涉貪涉賄,斬立決。
還有,對藍軍來說,最重要的是:依中選會解釋,如果二審判決確定,許財利是「停職」。「停職」不是「去職」,不必強迫改選,中央將直接派代。除非許財利自動請辭或罷免,否則民進黨又現賺一個縣市長。最糟的是,如果二審判決時,任期已經過半,藍軍更是連罷免改選的機會都沒有。那就跟之前雲林張榮味的情況一模一樣。
許財利如果能辭,最好。但眼前,不辭,就罷免吧。何況,許財利幹得真的很爛,馬英九實在欠基隆市民一個公道。
原文載於[2006/09/26] [中國時報/焦點新聞/A4版] 《獨立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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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唐湘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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