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政府1月30日正式遷移寶藏巖裡所有住戶,過程中警方和抗議的學生發生拉扯,一名學生氣胸送醫。
去年年底起至今,寶藏巖多次被媒體報導,即使如此,就連離寶藏巖最近的台北的民眾對寶藏巖依然陌生,多數人仍不曉得它是違建,還是歷史建築?要拆除還是整修?也不曉得為何出現在鏡頭前的抗議者,不是當地住戶而是藝術家?更不清楚藝術家和寶藏巖的關係?
單純以社會運動角度來看,主張保留寶藏巖的成員他們的效果顯然是失敗,因為這場運動呈現於媒體上,只更加令人疑惑,一般人透過媒體,只曉得寶藏巖是違建,然後有一群藝術家不願搬離,而官員說這些藝術家是佔用戶,所以藝術家的抗爭無正當性。
也許寶藏巖公社等成員希望藉由衝撞體制引起關切,但台灣的媒體通常只聚焦表象,不會深究問題,當媒體本身都搞不清事件徵結時,最速成的方法就是報導最激烈的肢對衝突,衝撞過後,媒體就不再感興趣,至於寶藏巖留給一般民眾就是媒體給予既定印象。
寶藏巖公社若以社會運動者自許,有些責任無法迴避,第一它必須說明他們為何反對台北市政府規畫的「寶藏巖共生聚落計畫」?是全盤反對,還是部份反對?反對的理由,以及有無更佳的替代方案?
第二,本身是從什麼立場出發?是自救運動,還是聲援?若是自救運動,他們是否為這起共生聚落計畫的直接利益關係人?若是,理由何在?若不是,自救運動的基礎?
第三,是否具有足夠的社區共識?主導運動的成員,「原住戶」、「佔租戶」、藝術家及學生各佔多少比例?公社的主張是否已經過廣義的寶藏巖居民內部討論?若無,原因是什麼?
第四,藝術家的需求當社區住戶的需求是否一致?寶藏巖形成創作天堂是社區人民自發的結果,還是文化的強勢移入,這樣的結果是藝術家的一廂情願,還是居民的希望?
第五,為何這場以文化保存揭竿的活動,極少看到當地居民參與?
這是場複雜的角力,公社成員主張寶藏巖居民合法擁有居住權及屋舍財產,這項主張衝擊一般人的認知,寶藏巖源起於違建是事實,無法因為它後來發展成特殊的聚落就凌駕法律,如果寶藏巖因文化而讓個人具有法律特權,這對其他同屬違建卻遭拆除的民眾無法交待,因為這是最基本社會正義課題。
寶藏巖是特殊的文化地景也是事實,體制並非完全僵化,寶藏巖以歷史共生聚落方式存續是種替代方案,它也許會改變寶藏巖現有的風貌,但文化總是流動的,要寶藏巖如設想中的永久不變本身就不可思議,如果寶藏巖始終不變,何來的駐村藝術家、寶藏巖公社呢?
同樣的問題也可以反過來質疑台北市政府,但身為社會運動者,更加無法迴避的問題將是,如何說服大眾相信你的主張符合公共利益。
延伸閱讀
1.從寶藏巖出發,然後我們回到城鄉所
分析台大城鄉所對寶藏巖的不同看法,以及寶藏巖面臨的矛盾
2.寶藏巖公社連意識形態也不是
該文挑戰寶藏巖公社的基礎立場
3.從文化保存邁向社會改造
寶藏巖公社的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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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iza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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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月 31st, 2007 at 10:36 上午
要看看當地原居民是否在官方威脅利誘之下,放棄了原本的念頭。
一月 31st, 2007 at 10:49 上午
公社的主張是否可以超越法律
公社本身也是一種外力的介入
政府部門也是
即使原住戶也算是
既然無法避免各種力量的交錯
如何宣稱自已的立場優於其他
一月 31st, 2007 at 7:53 下午
我不是這篇文章的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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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ncu.edu.tw/~eng/csa/journal/journal_park13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