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二八的辛德勒?

分類: 文史雜談, 特別報導, 編輯首選 | 作者:范蘭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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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明忠,這位二二八的「首惡」也好,「頭勇」也罷,在「扭曲的歷史集體記憶」文中說得好:「二二八是『偶然』事件,但卻由於國共內戰而『擴大化』。因此,如果對有真正的理解與徹底的反省,光是道歉或補償是不夠的,更重要的是能解決發生悲劇的歷史根源,結束兩岸的敵對狀態,締造和平。這正是國民黨不能推卸的歷史責任和義務。」…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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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都要慶祝,今年開了個「人權正義—大國霸權or小國人權」國際研討會,陳師孟和陳儀深提出「辛德勒名單」的說法,這真是發人深省。

若說要找辛德勒,那時台灣有最多的辛德勒,那些保護外省人的台灣人不計其數,恐怕有上千人,比德國多得多,可是這裡有個邏輯問題,有辛德勒必有希特勒,有猶太人必有蓋世太保,有保護者必有加害者,好人必相對有壞人,哪那些打殺外省人,令外省人要被台灣人保護的,是什麼人呢?這些人是不是冤屈受難而還受補償呢?

謝長廷說要特赦,是特赦哪些人呢?打人的還是被打的?

二二八最弄不清的真相就是只有好人,沒有壞人,事件中被殺的外省人無辜,事後被殺的本省人也無辜,前者無償,後者有,那壞人到哪裡去了?

如果真是外來政權的「窳政」,是「官逼民反」,為什麼本省人民要去保護外省人?為甚麼事後有那麼多驚恐的外省人要逃回福建呢?

很多外省人都躲在台灣人的閣樓和天花板上,十天不敢外出,可見外面多可怕,這裡面最大的官就是嚴家淦,他是交通處長,當初他躲在一個倉庫幾天,但有些激烈的民眾還是不放過他,甚至去追保護嚴的林獻堂。林獻堂站出來申辯說,這個人對台灣是好的,他拍胸脯說:「你們要嚴家淦的話,先要踩過我的身體才可以過去!」

林獻堂叫他躲在朋友羅萬俥(後來曾任華南銀行董事長)的家裏,嚴無聊,在羅家書房找到一本高爾夫球的書,居然也看出興頭來。後來等環境安定下來,他回到臺北,跟錢復聊起這段緣故,叫錢復帶他去打球,在老淡水,結果首洞開球,嚴家淦居然就把球給弄丟了,當年一顆高爾夫球可不便宜。嚴家淦嘆了口氣對錢復說,他雖然還算得上是個稍有地位的公務員,但像這樣(把球)弄丟下去,如此開銷他也受不了。從此,嚴家淦也就沒再接觸高爾夫了。

在台中地區的外省人被暴民集中、要予以殺光的當口,林獻堂挺身而出,大聲說:「外省人像螞蟻一樣多,我們今天殺光他們,他們明天就來殺光我們。」暴民聽了,怕了,才沒一錯再錯。

台大農林系有個外省人,從中部坐火車北上,一路風聲鶴唳,出車站就會被查打,一台灣人叫他不要走了,在內壢下車,從後面溜出車站,住到這人家中,這台灣人隔天再到台大找到農林系,叫他們派人來接護他回去。系裡有外省、本省人,一姓關的台灣人,體壯,說外面危險,你們出去不好,我去,大家感動。這兩位是不是辛德勒?

若說辛德勒是事後保護了本省人的外省人,那也不少,辛志平、胡新南、丁名楠、周進三、李翼中…,都是。當年的機密文件顯示,常常有多位外省人聯名保證幾位本省人,親手用毛筆署名寫下:「以生命擔保,本省人某某未來不會有問題。」

周進三是陳儀的妹夫,做台中農學院的院長,陳明忠是學生,陳說那些從大陸來的外省老師,非常進步,男女平等,比日本老師好,學生都比較喜歡外省老師,因此當時他全力保護周進三與其家屬。後陳明忠參加共產黨二七部隊,做突擊隊長,埔里事敗,逃亡,他找到周,周帶他見平亂的二十一師新聞處長,簽個具結就沒事。那這個周德勒,是不是「包庇匪徒」?

陳明忠是少數與「白色恐怖」都碰到一起的頑劣分子,他一直沒「悔改」,是最後一個判處死刑的政治犯,一九八七年在一位總統府秘書偷偷幫忙下,意外獲得保外就醫,那人是馬英九,馬、陳的關係有似電影「再見曼德拉」中獄卒桂理格與曼德拉,那馬英九也是辛德勒?

還有陳儀的外甥丁名楠,他在台南曾文區做區長。他本來就愛護百姓,自掏腰包,從大陸買教科書、故事書給當地孩子用,有非常好的聲望。發生,當地年輕人將他保護起來,只要他不離開,保證他的安全。二十一師來的時候他非常著急,叫年輕的自衛隊員過來,希望他們放下武器,他會保證他們的安全。但年輕人正在激憤,那裡聽得下去,心想:「你以為自己的部隊來了就這樣威脅我們嗎?」當場端起槍欲射殺他,丁名楠流淚指著自己的胸口說:「你們要射殺,就射吧。我只是一片好意。你們不知道戰爭的殘暴,殺起人來是非常恐怖的。我只是想保護你們啊!」這些受過日本軍事訓練的年輕人被他感動了,說:「這是一個可敬的敵人。」就這樣放過了。後來,丁名楠遵守他的諾言。軍隊來臨時,他保證曾文區沒有任何衝突,要部隊自行通過。當地百姓沒有傷亡,非常感念他。

還有互相保護的,曾重郎保護了新竹中學校長辛志平,辛志平後請他到家,說:「這次暴動你救了我全家,我很感謝你,你現在有危險我應該相助。我把你看成兄弟,你可在此處暫避一個時期。」

新竹市長朱文伯被吳深潭所救,吳前後救了十一個外省人,還為此受傷。事後朱要贈其療傷費二萬元,吳不受,說:「我救你,不是為錢,不是為圖報效,而為的是人道,為的是同胞愛。如果你給我錢,是輕視我的人格。」這位吳德勒多可敬?

唐賢龍「台灣事變內幕記」載:「在高雄,當民眾騷動,到處毆打外省人時,我的一個朋友,當他正在被很多台灣人追逐時,適有另一姓王的台灣人跑來,即將我那個朋友救起,並令其迅速躲到他太太的房裡,及至那些追逐的台灣人趕到時,他們硬要搜他的家,並說王掩護外省人。王既不肯,因言語衝突,遂發生鬥毆,當王被打得遍體鱗傷時,渠依然橫臥在家門口,不讓其他的台灣人進去,……後來,當他們呼嘯一聲而去時,我那個朋友雖倖免一死,但那個姓王的台灣人,卻早已氣絕身亡矣,」

這位死掉的王德勒,有沒有查出是誰,有沒有補償,有沒有還他的人權公道?

現台獨誣陳儀常喜引唐文中批陳的話,但從不提唐文中那些暴徒毆殺外省人的記載。

蔣渭水之弟蔣渭川,逃到國民黨省黨部主任委員李翼中的家裡躲藏,後李向中央執行組織部部長陳立夫呈文,力保蔣渭川的清白,並對廖進平等台籍黨員遭殺害深表遺憾。蔣後來還做民政廳長,那國民黨也是辛德勒?

一再嚴令「不可報復,否則軍法從事」的是蔣介石,他是最大的辛德勒?

事後捕殺的十多名「台灣菁英」,多是國民黨員和三青團員,那國民黨是被害者還是加害者?
台大農林系學生吳維建,他在軍隊登陸前夕與同學騎車去基隆看困在那的同學姊姊,九日他先回,經汐止火車站前,看百餘人被抓圍在一起,原來事件初,軍方汽車運輸大隊的一名連附軍官在火車站被暴民殺害,曝屍數天。部隊初遵陳儀令不敢外出,事後取得重機槍才敢出營搜捕兇手,挨戶抓人究問,適二十一師登陸先頭部隊至,帶隊軍官先令在場兵士繳械,待問明狀況後乃釋放群眾並致歉。該軍官還請吳帶路,用軍車戴他到八德路再別,則此軍官也是辛德勒?

後做經濟部長的胡新南,當時是高雄中油廠的副廠長,廠被頭綁白巾,滿口日語的員工占領,名曰保廠,胡也在軍隊到前勸他們放下武器,事後就說他們確實是保廠,軍警也不追究了。

陳肇家在「我所經歷的事變」文中說:「我這個外省人家庭,當時正在台灣台中縣田中鎮開設:「瑞昌紡織廠」,我們親身經歷此一悲慘事件,我家人中有遭暴徒用刀殺傷,有遭棍棒痛毆,家產則是全遭搶劫一空。可謂家破財盡,相當悲慘。事後我家持寬恕之心,未採任何報復之舉,反而兩度為眾行兇暴徒,向國軍及治安單位,解脫渠等罪行,始免渠等生命或牢獄之災。」

陳肇家父親陳伯範與妻子及大哥先被田中鎮長謝樹生保護,後暴徒獲得槍枝,揚言火燒謝家祖祠,把陳家劫去,與附近鄉鎮零星居住的外省人(約十餘人,大多係單身在政府機構中之中下級公務員)全部集中在陳家工廠內,號稱為:「田中鎮外省人管護所」,有暴徒持槍輪班監視,與德國在二次大戰時處理猶太人所設立的「集中營」方式相同,非常恐怖。暴徒們在田中國校大禮堂內召開「民眾鬥爭大會」,決定將外省人全部殺害。幸隔日在暴徒尚未施暴開殺之前,國軍救援部隊已運抵基隆,登陸後立即迅速展開鎮暴。由於二十一師副師長為陳父舊識,交代到田中鎮負責清鄉工作之李連長,務必緝凶嚴辦。數日後,李連長來陳家,告以:「已抓到大部份暴徒,現均捆綁在你家門外,請即指認,如屬無誤,當即就地正法,以儆眾人!」陳伯範卻對李連長說:「這些暴徒們的兇行,固屬罪大惡極,但若未經適當之法律程式,即予就地正法,實感不妥!況我家素持忠厚待人原則,我們寧可予以寬恕原諒,而不願採血腥報復方式。因此不願指認;請將這些被捆人員釋放,另請向你的長官報告,多蒙關懷,十分感激。上述處理方式,願負全責!」

某日,員警又來陳家告以:「保安司令部及警方高級人員等,均抵田中派出所,處理你們家遭暴徒行兇案,請即派人前往出席,有要事商議。」時陳父在臺北未歸,伯父刀傷不良於行,遂由陳母代表到派出所應詢,見所內擠滿人群,軍方及警方較高階官員均在現場,放眼望去,都是上次李連長所捆的眾暴徒,面向陳母,均呈驚恐不安與求饒之態。陳母表示:「上次國軍部隊李連長曾將眾暴徒捆綁帶到我家,要求指認,那時我家人已決定,因不願報復,而未指認!故今天亦不願更改立場,再作指認!」警方人員再道:「陳太太,這些暴徒,殺害你及你們家人,搶奪你家財產,罪大惡極,當然應予指認,並繩之以法,現你們卻拒絕指認,有違常理?」陳母告以:「冤仇宜解不宜結,我家從未思及報復或傷害他人。如今地方治安已恢復正常,社會已趨穩定,我家也正忙於處理善後中。如再指認暴徒,或處以極刑,則徒增彼此間仇恨,加深省籍情結,於事無濟,實非良途。何不釋放他們,令渠等良心發現,思過悔改,重新做人,對這些暴徒家屬而言,亦不至造成間接傷害。如此當可促進社會詳和,減少磨擦,大家安居樂業,應屬上策!」軍方及警方人員見陳母所言,均為正理,故未再堅持,僅要求陳母在筆錄上簽名,以示負責。

這種偉大的情操,寬大的胸懷,怎麼不見宣揚?若說中國人那麼善良,台灣人那麼醜惡,這怎麼能宣揚?或者,又怎麼能那樣分?慈濟說:「愛朋友不稀奇,愛敵人才難得。」陳家是哪一種愛?屬哪一種辛德勒?

這裡還是要問那個老問題:這些暴徒,前倨後恭,怎麼搖身一變,成了爭取民主人權的鬥士?受難者?

那些軍警、李連長,難道是「大國霸權」的劊子手,善良人民的加害者?

中國軍警為什麼那麼善良,對一惡性極重的公訴犯行,僅因被害者不願指認,就不再堅持執法?日本人會這樣嗎?此怪不得台灣人會敬服講紀律的日人了。欺軟怕硬,易服易叛,人性嘛。

如果是「窳政」「官逼民反」,那這些暴徒是愛鄉愛土,為民先鋒的義民,怎麼謝鎮長要去保護「大國霸權」的貪官汙吏,全鎮人民旁觀呢?

待「霸權」武力到,又是誰出賣同鄉「義民」,連陳父都奇「不知李連長以何種方法,能在數日內,即一一抓到歸案。」?

陳肇家說:事變時到我家行兇眾暴徒,其組成分子,大致如下述:

(一)田中鎮當地之不良分子如地痞流氓等,渠等大約係以搶奪我家財物為主要目的。

(二)日軍徵召赴南洋各地出征返台之台籍士兵,失業在家,精神苦悶,情緒極易衝動,因受煽動而參與暴行。

(三)家住田中鎮之醫生、大專學生、教會人士等知識分子,受不良宣傳所誤導,產生嚴重省籍情結而致參與暴行。

(四)不明分子,自臺北南下,暗中策劃,促成暴動。從房東吳老先生密劄,及事後在田中國校召開的「民眾鬥爭大會」及成立「外省人管護所」等事蹟分析;在民國三十六年初,於田中鎮鄉下地方,竟然出現這種特殊政治活動,實令人費解?

這些人,不就是現在「逆風而行」隊伍的組成分子嗎?渠等良心發現,思過悔改了嗎?

謝鎮長為救陳家與暴徒談判時說:「既無仇恨,亦無錢財或其他糾紛,為何要行兇殺害陳家家人?」暴徒答以:「因為他們是阿山,是外省人,故要殺害,你不可管這件事而去幫助外省人,否則連你也一起打!」謝鎮長自幼務農,為人忠厚樸實頗具正義感,聞暴徒無理狂言,非常不滿;因而指責暴徒道:「陳家在本鎮開設工廠,生產民生亟需布料,供銷全省,對全省經濟發展,頗有助益。而本鎮鄉民,亦因陳家工廠僱用,解決百餘人的就業問題,陳家對本鎮實有重大貢獻。你們這種暴行,已嚴重違法,我身為鎮長,自應保護陳家安全,絕對不允許你們再對陳家家人施暴!」等語。暴徒們聞言,極為不滿,大罵謝鎮長居然出面保護外省人,是「半山」,於叫罵聲中,含忿離去,並揚言將繼續尋機殺陳全家。

現在的說法是「當時國民黨政府貪汙無能,致百姓生活困苦,帶給許多人難以磨滅的傷痛。光認錯、道歉還不夠,歷史不能遺忘,子孫都要永遠記得,悲劇才不會重演。」

那是誰要道歉?謝鎮長?陳家?李連長?

誰要認錯?子孫要怎麼記得?記得哪一部份?

悲劇當初是怎麼演的?是陳家還是打陳家的「義民」?

誰是辛德勒?是建立「集中營」的「小國人權鬥士」,還是以德報怨的「大國陳家父母」?

事過後不久謝鎮長請陳父吃飯,進門即見二為首暴徒,下跪感謝救命之恩。誓言今後當全力照顧陳家,請安心在田中鎮定居等語。

又在某天,陳家大門邊之窗隙中,發現一紙條,上寫:「謝謝你們,以後你們家不會遭小偷!」。

後陳父被稱為「伯範仙」,為地方所重,派系有事還叫他調解。有次陳肇家陪媽媽買肉,肉販到別攤割肉給她,陳母異之,問:「向你買肉,而你卻到別家去切割,是何道理?」他坦言回道:「陳太太,今天我的豬肉品質較差,是母豬肉,故去別家切割,不敢欺騙你們陳家!」其受敬重可見一般。

陳肇家說:「即使政府已正式頒布『事件賠償條款』,我家人亦未前往申領辦理;其主要原因即顧及於申領辦理時,勢必詳細呈述當時實情及所涉行兇暴徒罪行。似此尚在世的若干涉案人員及其家屬等,又必將造成傷害或困擾,與我家最初所持寬恕立場,頗有違背,故未前往申辦。

所謂:『省籍情結,實乃人為』,而古人所云:『善有善報』,對我家而言,頗能體會其中真義。」

所以,誰是辛德勒?其實根本就不能這樣問,因為並不是種族屠殺,也沒有種族隔離,更扯不到什麼「大國霸權」,甚至說什麼「貪腐窳政」都有問題,它根本是日本侵略中國,中國落後挨打所發生的同胞間的隔閡而造成。

事件初平,外省人是氣憤填膺,多主報復嚴辦,也有嚇得返回福建不願再履此傷心之地者。有仇報仇,有恩報恩,以德報怨者也大有人在,久了仍是同胞一體,恩仇早泯。但隨後國共內戰分裂,中央政府撤退來台,厲行反共肅諜,本省人不要管政治,外省人不要管政權,「白色恐怖」就這麼形成。

台灣人說懼談政治,其實外省人是可以談,但談錯了處刑是比台灣人更重。愈是內圍,愈是軍特的,扯上匪諜是必死,陳儀就是個典型。像民國三十八年的基隆中學案,所有涉案的外省人全被判處死刑,但本省人全被處感化教育,其中一位涉案的臺大學生許遠東,後來爬中央銀行總裁的高位(1998年2月17日死於「大園空難」)。蔣介石當時寧可錯殺一千的心情,從人性的角度來也可理解。最後「白色恐怖」最可怕的人─蔣經國,反推行本土化、民主化,把政權開放全民,結果二二八那十天的演變就在過去這二十年內拉長呈現,先是說要民主改革,後來其實是要反中鬧獨。蔣介石當初告訴陳儀,政治改革可以接受,但軍隊主權不能碰,而後來正是要求撤軍遣返,否定主權,趕中國人下海,才使陳儀怒憤絕決。演變到今天正如李敖在十年前就講的:「五十年過去了,誰先動手,一概不提;阿山受害,按下不表;死人灌水,兩萬八千;流氓昭雪,以菁英論。…全部的是非,都一面倒了、都在學術外衣下清一色了。」

在眾口鑠金,自我洗腦之下,這種石砸己腳,自承是納粹加害者還要去找辛德勒的說法竟被提出來,如問「何不食肉糜」般荒謬而不覺奇怪了。

陳明忠,這位二二八的「首惡」也好,「頭勇」也罷,在「扭曲的歷史集體記憶」文中說得好:「二二八是『偶然』事件,但卻由於國共內戰而『擴大化』。因此,如果對有真正的理解與徹底的反省,光是道歉或補償是不夠的,更重要的是能解決發生悲劇的歷史根源,結束兩岸的敵對狀態,締造和平。這正是國民黨不能推卸的歷史責任和義務。」

現在,是的倒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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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個留言

20080301陳式千 : 父親的二二八
智賢女士:

兩度在政論節目中看到您為288受難的外省人仗義執言,我很認同您的觀點,也敬佩您講「不合時宜」的話的勇氣。
以下文字是我父親親歷二二八的口述歷史,希望能對您有用。

陳式千 謹啟

父親的二二八

我的父親於民國三十五年十二月自福建來台,為的是一份薪水,擔任的是基層職員的工作,在「石炭調整委員會」上班。來台灣沒多久,他親身經歷了二二八事件。

自我有記憶以來,每逢過年過節,全家團圓的時刻,他就會想起這段經歷,講給我跟弟弟們聽。我們的母親則聽得更多次了。以下就是以父親為第一人稱的敘述:

有關暴動打殺的部分:
「…三月一日,我與七位同事困在位於萬華的宿舍�堙A知道外面發生暴動,死傷慘烈…大家正在討論能否逃過此劫,突然前後門都傳來重擊聲。兩位同事去開門,其中一位當時年僅22歲。門一開,只見七、八個持武士刀的人闖入…」
「…幾位同事趁著開門時衝了出去…持刀者進來後先搜刮了屋內的財物。我與另外兩位同事沒有逃,被四個持刀者趕到院子中。一個人把刀架在我的脖子上,正要砍下時,有一個小孩衝進來說:『憲兵來了!憲兵來了!』。持刀者於是收起刀,指著我說:『乖乖的,免打!』。我這才僥倖生還…」
「…從前門衝出的那位年輕同事,在逃跑中被人用釘滿鐵釘的木棍打進後腦,再順勢把背部拖的血肉模糊。他奮力爬到他姊姊家門口求救,但姊姊卻因為太害怕而沒有開門。他就這樣因傷重死在門口…」
「…許多剛從大陸抵達台灣的人搞不清楚狀況,有的一下船就遇難,有的剛抵達台北火車站就被殺害,他們完全不知道自己為什麼會被殺。一個上海商人到達的第一天就被殺死,屍體還被塞到水溝裡…」
「…暴民在馬路上用台語詰問路人,凡不會台語的,就認為是外省人,予以毒打或者殺害。但後來發現外省人中也有不少台語流利的,於是改用日語詰問…」
「…你們的XX叔叔﹝尚在世﹞因為台語流利,被攔下時應對得當,倖免於難。XX舅舅﹝尚在世﹞就從公司交通車上被拖下毒打,一路吐血回到宿舍…」

有關躲藏逃難的部分:
「…我與倖存的同事明白不能再呆在宿舍中…還好看到一位鄰居向我們招手,他是日據時期就來台灣的福州老鄉,已經看不出是外省人。他告訴我們不躲起來必遭殺害。於是我到他家塌塌米下的密閉空間躲藏,留個小縫透氣。每天入夜才出來與主人吃飯。兩位同事也分別被他人收留…」
「…知道有很多幸運的人受到本省家庭的保護…我住在福州同鄉家,其實已經危害到他家人的安全,於是趁黑夜逃到一位拉黃包車的本省人家…主人讓我睡在壁櫥內面,外面再以棉被遮蓋…他每天給我吃的蕃薯粥,還是他家自己有限的伙食分出來的…」
「…幾天後,我再於夜間逃到位於西門町的憲兵隊,那裡擠滿了避難的外省人。但是憲兵隊人力薄弱,擔心被看出無力防禦而遭攻擊,只好把同一排兵每小時都裝上卡車外出巡邏…」

有關於軍隊鎮壓的部分:
「…從大陸派來的軍隊裡,有不少人有親友在暴亂中被殺害的…等到軍隊登陸時,帶頭的早就躲起來了。有些碼頭工人還想用木棍抵抗,結果馬上被綑上石塊扔到海�堙K」
「…軍隊在台北街頭行進。看到路邊樓房上有動靜,就不分青紅皂白地一槍開過去…」
「…那些被拱出來當『維持會會長』的醫生、教授非常可憐。他們其實只是因有名望而被主謀者利用…等軍隊來了,主謀者逃了,他們反而全成了罪犯…」

我能記憶到的四十幾年來,這些故事的內容從來沒有一絲變動。雖然自己親歷恐怖暴力,但父親的口吻裡沒有任何仇恨,只有浩劫餘生的慶幸,難怪他感受家人團聚的幸福時會一再想起。事實上,他唯一記述二二八的一篇文字「阿山與阿海」,講的是他的台籍朋友如何協助他躲藏避難,自己糧食有限還照顧他吃飯的事。我可以感覺到父親沒有把二二八詮釋成族群之間的鬥爭,而是一個在那種時代背景下的不幸事件。如果身歷其境的人都沒有把二二八事件看成是族群仇恨,為什麼數十年後反而有人要刻意曲解?對於那些冤死的外省人、本省人,如果不給予不分彼此的記述與弔念,這歷史的一章就能算是安然地閤上了嗎?

 

~~~二二八最弄不清的真相就是只有好人,沒有壞人,事件中被殺的外省人無辜,事後被殺的本省人也無辜,前者無償,後者有,那壞人到哪裡去了?~~~

您弄錯了,前者有償,不只有償,還在1947年就賠償了,當時的政府作了賠償。而且,當年的賠償只限外省人,但是現在的228事件處理與賠償條例所賠償的卻不只限外省人,基金會也實際賠償了幾個外省人的案子,之所以外省籍受難者在現在申請賠償時成功的比例不高,多半是因為被查出當年已經領了賠償金。

這部份的史實,請您去查明之後再修正您的說法。

———

另外,台灣人殺外省人的部份,如依照許德輝呈毛人鳳報告之言,國民黨早成成立以台灣人為主體的組織混在街頭人群裡製造暴動,並且為了給國民黨鎮壓的藉口,也對外省人進行毆打甚至殺人的行為。

所以,這個台灣人殺外省人的部份,還有待更進一步的對檔案進行探討才能知道真相。

——

另外,這個問題也可以回到賠償的討論,當年對外省人的賠償包括所有的侵害,政府所造成的民間所造成的都有。不過目前通過的228事件處理與賠償條例卻只針對公權力所造成的傷害進行賠償,因此對於所謂暴民所造成的侵害是不能賠償的,這是條例的問題,並不是意願的問題。

——

最後,真相很重要,只有還原真相才能把所有的問題釐清。由世界各國的轉型正義處理機構名稱多半是「真相調查與和解委員會」來看,只有找到真相才能撫慰受害者,也才能還給被冤枉者清白。

不需要因為部份人的操弄與政治語言來質疑找尋真相的目的,不論任何作為,都會被有心人給利用,228過去被國民黨利用來鎮壓民主化之要求,也曾被同一群人作為族群切割的工具,現在,又有人把追尋真相的努力污名化。

如果真相真的是如同你們所說的,那麼又何必擔心真相被釐清?

 

讀罷 除了感動 還是感動
勢態擺在面前 很明顯 卯足吃奶力氣 努力紀念二二八 立碑 建公園紀念館的人 是最容不得真相的人

我相信 兩造都互有對錯 不能只有片面之詞

建議把這篇文章 也雋刻立碑 以昭天下
別每到二二八 都是一面倒的外省人殺本省人 聞之讓人氣結!!!!

 

這是一篇臺灣人都該讀偽文章。我們家是二二八之後來臺灣的,先父先來,當時臺北仍不安定,不時有流氓到處尋找外省人來打,先父借住在一位閩南友人家中,躲在日式房子的塌塌米下(以前塌塌米地板卞是空的,地板高出地面數尺),安全渡過難關。後來我們搬到嘉義鄉下,與先父的一位民雄同事合住一棟日式房子,我們兩家人還一同開伙,我當時身体不好,常由民雄伯伯背著進城看醫生,如同一家人。當時臺灣鄉下,民風淳朴有禮,且治重家教,鄰居互相幫忙管教小孩,記得有一次說謊就被鄰居大人教訓;小孩淘氣打架,大家總是先教訓自己家小孩,然後論禮,絕無領著孩子與鄰居吵架打架的。我們上學被老師體罰,回來還要挨打,絕無去學校找老師論理,更不會有到洪院告老師的,因為老師是幫華管教的。總之,這五六十年來,臺灣已經變得跟原來太不一樣了,無禮無家教的人來領導,社會充滿暴戾仇恨之氣,誠可歎也。

 

好文,
令我感動,
而且我自己家族也是受人保護過而得以生存下來.

這些人性光輝,
在政客操弄之下只見腥風血雨,
利益全是被那些該死的政客拿走,
深深希望讓這一段歷史清晰透明,
而不是任由那群狗日的政客們一再地消費,一再地撕裂,
若有地獄,
那群政客下到十八層還要再多三次!!

 

「因此,如果對二二八有真正的理解與徹底的反省,光是道歉或補償是不夠的,更重要的是能解決發生悲劇的歷史根源,結束兩岸的敵對狀態,締造和平。這正是國民黨不能推卸的歷史責任和義務。」

好文。受教。謝謝!

另外,為方便閱讀,能否請小編讓每篇文章都在一頁顯示?

因為文章長達五、六千字,才會採分頁顯示。若減少分頁數量,或文章拆開連載,您認為如何?

小編

謝謝小編的回應。我之所以提議將文章在一個頁面上顯示,是因為文章底部用來翻頁的 page 1 page 2 page 3 page 4 page 5….不很醒目,如不加注意就會以為文章已經到此結束了。
五六千字也還不算很長,放在一頁顯示應該沒問題,會更方便讀者瀏覽。 如果文章超過一萬字,連載就很好。

謝謝

如您提議。先改為全文顯示。其他朋友也可給點意見,直接顯示全文是否太長?

小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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