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梁文道
奧巴馬聲勢日漲,廣受年輕平民的歡迎,美國有些人甚至認為他是新時代的甘迺迪。然而拆下七寶樓閣,我們看見的無非是源遠流長的修辭學在新媒體時代的復興。
連續幾場勝仗,使得”奧巴馬魅力”(Obama charm)成了一種國際媒體現象。但到底什麼是”奧巴馬魅力”,又好像沒人說得清。是他的年輕、活力、英俊,還是他所代表的”希望”、”變革”與”勇 氣”呢?這些說穿了無非是一連串很虛幻的感覺。雖然我對奧巴馬的對手希拉蕊•克林頓沒有特別的好感,但是不得不承認她的批評是有道理的,奧巴馬確實還沒有 拿出過什麼上得了臺面的實質政策。就算看完他整本《無畏的希望》,除了”無畏的希望”五個字,我還是不知道那些希望該怎麼落實,美國藍領該如何得回工作, 伊拉克又該如何善後。
“奧巴馬魅力”之所以值得研究,是因為從布雷爾當年提出”新工黨”和”第三條路”以來,這類口號很特別、演說很動人、賣相很不賴的年輕政治人物就越來越受 歡迎了。例如英國現任保守黨主席大衛•卡麥隆,與被譽為日本政壇明日之星的橫濱市市長中田宏,前者以騎腳踏車上班聞名,後者則以日本”牛仔褲穿得最好看的 人”而著稱。你可以說他們不夠經驗,內在空洞,但你不得不承認他們很受年輕人擁戴,很善於營造形象,是這個超級媒體時代的寵兒。然而,這一切其實都不脫西 方政治修辭學的傳統。
西方修辭學源遠流長,直到20世紀以前都極為發達,一度更是歐洲學子們必修的基礎科目。原因是它的三個黃金年代都有極為合適的社會土壤和政治環境,古希臘 (尤其雅典)的民主政體,古羅馬與文藝復興的權貴共和,全都在在考驗著一個人公共演說與會堂辯論的能力。一個不善表達的人,是不能說服對手打動群眾,因而 也不能佔據任何權力要津的。
今天修辭或許已經喪失了曾經享有的學術地位,但在這影音媒介當道的年頭,它的效用卻比以往任何時候都大。只要有一段金句,有一兩個亮眼的行動,傳媒都會將 之無限放大,傳播的範圍無遠弗屆。而一般對政治內幕和政策內涵不甚了了的受眾,所能看見的就是這些巧妙言辭與耀目表像了。
因此,當今的政治人物其實更要仰賴修辭,更要懂得言語魔術的魅力。只不過在所有人民都是電視觀眾而民意又是王者的年代裏面,他們實在不需要學習昔日那些繁瑣的辯論技巧,他們要的是在十秒鐘內出奇制勝的幻術,頂多就是一場為時十分鐘左右的電視演說。
奧巴馬開始廣為人知,是在2004年美國民主黨全國黨代表大會上對著全國觀眾發表主題演說。奧巴馬沒有採用一般美籍非洲裔政治人物喜好的傳道士腔(最佳示 范是馬丁•路德•金的《我有一個夢》),而是以一種相當親和但同樣有力的方式來表達。結果一夜成名,從那時起就有人說”看到了民主黨的未來”,並且預言他 必將成為下屆總統大熱門。請注意,這時他連國會議員都還不是,更說不上有何政績,單憑一場演出,居然就得到了這等讚譽。
在那次演講裏面,奧巴馬就奠定了以後他的競選基調。那就是摒棄幾十年來的左右對抗,把那些好鬥的民主黨人與共和黨人定位為老一代;而他自己則能夠團結早已 厭倦了政治鬥爭的新生代。請看以下的名句:”這裏沒有一個自由派的美國,也沒有一個保守派的美國,這裏只有一個美利堅合眾國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請注意United的雙關意義)。這裏沒有一個黑色美國和一個白色美國、拉丁裔美國、亞裔美國,這裏只有一個美利堅合眾國。”已故的當代 修辭學大師柏克(Kenneth Burke)曾斷言,修辭學的核心不是前人所說的”說服”,而是”認同”。這篇演說的重點就是要吸引大家對奧巴馬的認同,認同自己和他是同一種人,新美國 人。
但這還不夠,依循美國政冶的慣例,奧巴馬還要讓大家知道這種新美國人的根源,其實就是最原始的美國夢,一種已經被現今主流政壇遺忘了的古老承諾。於是他又 把他說了半天的”希望”歸結到這段話:”它是坐在柴火旁唱著自由之歌的奴隸的希望,它是即將啟程往遙遠海岸的移民的希望,它是勇敢地巡邏湄公河三角洲的一 個年輕海軍中尉的希望,它是一個磨坊工人那敢於挑戰不平的兒子的希望,它是個有著奇怪名字而又相信美國也會留給他一個位子的瘦小男孩的希望(按:這小孩指 的就是他自己)”。透過接上這等最動人又最有神話色彩的美國夢,奧巴馬再擴大了他的認同範圍。凡是認同他所說的”希望”的,就是認同他;而又由於沒有美國 人會不認同這等”希望”,所以其實人人都該和他站在一起。
這真是一篇非常成功的演講,即便他在後來的競選中就只是不斷重複”改變”、”希望”和”相信”這幾個關鍵字,他還是成功地把自己變成了甘迺迪的接班人、新 美國的象徵。當然他靠的不只是講稿出色,還有中國人喜歡說的”人格魅力”。如果沒有這一點,沒有他的自信、誠懇而親和的神態,再好的講稿也只不過是一紙具 文罷了。
可是”人格魅力”這回事雖有天賦差異,卻還是不脫後天人工的造作。西方史上第一部系統的修辭學論著–亞里斯多德的《修辭學》,第一卷第二節就把”演說者 的品格”列為”由言辭而來的說服論證”之首要形式。亞氏很明確地指出大家要是相信一個人的品格,也就更容易被他說服,”但是這種相信當由演說本身引起,而 不能依靠聽眾對演說者的品性的預先風聞”。換句話說,我們並不認識奧巴馬,所以只能從他的演說中去感受他的為人與風範;而這一切全都可以是種表演,全都是 可以透過學習得來的技巧。換句話說,人格魅力也是修辭經營的重點。
表面上看,”奧巴馬魅力”與同類型的政治人物只盛產於職位要公開競逐的政體當中,和一向擅長用語言對外耍弄政治套話、對內勾心密談的中國無關。然而隨著媒 體的日漸開放,電視觀眾的主觀喜惡漸漸替代了真正的程式認受,誰曉得我們未來會不會看見一批專長修辭學的中國式奧巴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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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南方週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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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辭學的勝利,講的太好了!
演講的魅力,真的在選舉時會勝過一切。若言之有物,那更是無往不利。
[...] 歐巴馬的勝利是修辭學的勝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