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時代 | 應該要相信司法了

應該要相信司法了

分類: 每日評論 | 作者:曹以會 |
日期: | 語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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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本應是紛爭的最後仲裁,但是長期以來,司法的仲裁,往往引起更大的紛爭。這其中有歷史背景的因素,也有司法判決本身的瑕疵,使得許多人對司法的判決,始終存著疑問,這也讓一些有心人,得以操弄司法判決,一次又一次的傷害了司法的公信力。

在一黨專政的社會,司法是為政治服務的,在戒嚴時期,處處可見政治判決。執政者的意見,有時是靠司法判決來彰顯。長期以來的印象,讓人對司法產生嚴重的不信任,甚至有人說出:「法院是某某黨開的」。

台灣經歷了兩次的政黨輪替,早就走出一黨專政的窠臼,已經是一個百分之百的民主國家。因此,人民應該要學習相信司法,不要再相信政治人物用個案的判決來批評司法的語言,而司法人員(包括檢察系統)也應該要做心態與制度上的調整,建全司法體制,改善司法判決的品質,建立司法的威信,不留籍口給別有用心的政治人物。

老國民黨一黨獨大的時代,司法的確是服務政治的,這是歷史的事實,無需爭辯。但是時代走到今天,政黨競爭,民主步入常軌,司法理當走向獨立,成為真正紛爭的仲裁者。只有司法成為真正的仲裁者,發揮懲奸除惡之社會責任。那些信口開河,偷雞摸狗的政客肖小,才會知所警惕,不要妄想走法律偏鋒,謀取不當利益。

有一個很重要的觀念,人民必須轉變,千萬不要輕易相信政治人物面臨司法判決不利時,所使用的語言,他們往往將對自己不利的判決,模糊的以一句「政治迫害」帶過,企圖利用傷害司法來為自己找台階。

人民應該要選擇相信司法,或許司法的判決不是百分百的正確,但是司法決定的可信度,應該遠遠大於政治人物的口水。

最明顯的一個案例,就是某政治人物,涉嫌性侵外傭,被法院判刑,居然也可以搬出「政治迫害」當藉口,問題是這號人物,根本沒有對任何人有政治上的威脅,不知道誰要迫害他。

謝長廷的錄音帶案,最近也是鬧的滿城風雨,檢察官認定當年誣陷對手鬧緋聞的錄音帶,是謝長廷拿出來的,謝長廷的反應是非常的奇怪,出身法界的他,沒有引導人民去相信司法,雖然提出再議,但是卻不等待再議結果出爐,司法還他清白,而是用非常奇特的發毒誓的方式,企圖證明自己的清白。

不過,謝長廷雖然沒有正面的控訴司法被操弄,卻間接的向人民訴苦,說是因為落選而被誅九族等等的語言,言下之意,似乎在說明目前所有對他不利的司法案,都是因為在在政治上的發展受挫所引起的,如果他當選了總統,這些案件的判決,可能都會對他有利,卻暗地裡引導人民不要相信司法。

政治人物在競選過程中,經常使用不入流的競選手法,希望由此得到政治上的利益,紛爭因此而起,兩造對向的聲明,絕對是說對自己有利事項,拼命排除對自己不利的陳述,兩造都言之鑿鑿,人民應相信誰?當然相信司法的結論啊!難道要人民相信政治人物的口水,還是毒誓?

社會發展至此,司法已經有百分之百獨立的機會與期待,人民應該要學習選擇相信司法,但是司法是否已經自強到足以讓人民相信呢?顯然還有很大的落差。

目前看起來,司法界自立自強,為民所景所缺的最大拼圖,似乎以檢察系統問題最為嚴重,過去這一塊是屬於行政體系,很難擺脫政治的干擾,但是這些年來不論是社會期望或立法體系,都賦予檢察系統很大的自主權,但是檢察官辦案所引起的紛爭卻從沒有平息過。

以擾亂台灣社會近兩年的首長特別費案來看,社會各界,包括司法系統內部,都強烈要求最高檢察署,針對特別費做出統一見解。但是時至今日,馬英九特別費案,歷經二審判決無罪,最高檢察署卻始終拿不定主意,定下統一見解。卻放任個別檢察官各自為政,有些首長不起訴,有些首長在相同情形卻被起訴,形成檢察系統,一再自打嘴巴的窘境,傷害司法莫此為甚。檢察體系似乎一時之間,還走不出長期被政治控制的陰影,實在令人遺憾。

人民一旦相信司法,政治人物才會謹言慎行,不會輕踐法網。即使面臨對自己不公的判決,政治人物也應該教育人民相信司法,靜待司法公正的判決。唯為司法能成為社會正義彰顯的管道,台灣社會才會進步,風氣才會轉好,政治人物才會「乖一些」,而不會成為社會風氣敗壞的罪魁禍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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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個留言

陳長文先生
前幾天投書報紙
呼籲新總統
給我們一個[有風骨的法務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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