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見莊國榮,想起余文

分類: 每日評論 | 作者:小編 |
日期: | 語言:

總統府發言人王郁琦說,馬英九認為莊國榮如果終身不得擔任教職,是逾越了比例原則。看來馬英九當了總統之後,就忘了怎麼當老師了。莊國榮在公開場合–特 別是各家新聞台都會live轉播的場合,口出宇宙無敵超級穢言,無論他在公共行政的「言教」如何,至少在「身教」上是完全不及格的…

文◎

五二○算是陳幸妤解脫的日子–因為總統換人,她終於可以罵「總統政績很爛」了。起初我覺得很納悶,馬英九才執政滿月,陳幸妤怎麼就來說三道四?

但是仔細想來,陳幸妤罵的其實也並非全無道理。

第一,馬英九還在忙著收拾她老爸留下的爛攤子。這個攤子爛得嚇死人,叫天王老子來也沒那麼快搞定。

第二,如果沒有「上杜下謝連莊」,說不定現在還是民進黨執政,陳水扁還是太上皇。不料像莊國榮這種卡,馬英九還出面力保他的飯碗,豈不是存心跟陳幸妤一家人過不去?

陳幸妤心裡一定很嘔!邱毅罵我老爸,我恨得咬牙切齒,恨不得在他入監時跑到高雄監獄放鞭炮;莊國榮罵馬英九老爸,馬英九竟然呼籲「社會再給他一次機會」。噢,就你馬英九夠厚道、有風度!?

撇開私領域的問題不談,馬英九出面力保莊國榮,實在教人不敢恭維。

總統府發言人王郁琦說,馬英九認為莊國榮如果終身不得擔任教職,是逾越了比例原則。看來馬英九當了總統之後,就忘了怎麼當老師了。莊國榮在公開場合–特別是各家新聞台都會live轉播的場合,口出宇宙無敵超級穢言,無論他在公共行政的「言教」如何,至少在「身教」上是完全不及格的。而《教師法》第十四條「行為不檢有損師道」,立意不就是後者嗎?

若說莊國榮因為口出八字經,連改行當雲林縣教育處長、記者、保險經紀人、古蹟解說員……的工作權都被剝奪,那才叫不符比例原則。但是做為一名必須身教、言教兼備的教師,莊國榮又憑什麼!難道就因為總統一句話,《教師法》便該形同具文?

馬英九出面之後,政大態度軟化,莊國榮得了便宜還賣乖,「很高興總統能夠依法行事,讓事情單純化,也相信政大能夠做出最恰當的決定。」

馬英九依法行事了嗎?從大學自主的角度來看,連教育部長都管不著的這檔事,怎麼會由一位口口聲聲尊重憲法、退居二線的總統來撈過界呢?

馬英九讓事情單純化了嗎?其實,這反而是讓事情複雜化了!政大援引的法條如果有錯,那就針對此點進行檢討。如果沒錯,馬英九都說話了,劉兆玄能反對嗎?鄭瑞城能說不嗎?政大校長敢逆其麟嗎?這不是讓原本單純的校務,因為政治力干擾而質變嗎?

看見獲得「總統關愛眼神」的莊國榮,不禁想起正在台北監獄服刑的余文。如果政大決定不續聘莊國榮,是違反了比例原則;那麼只因圖作業之便、並未貪污的余文,這趟牢獄之災就完全符合比例原則?

突然提起余文,並非主張馬英九應該干預司法,讓昔日部屬免其罪、緩其刑,而是主張一視同仁。有次,弟子問孔子對以德報怨的看法,孔子說:「何以報德?以直報怨,以德報德。」就以直報怨的角度來看,要嘛認定政大為錯引法條或欲加之罪,要嘛就別只因總統個人意旨,而加註「不表示他校不得聘用」。否則,《教師法》所謂「教師聘任後除有下列各款之一者外,不得解聘、停聘或不續聘」,豈不是嚴重亂了套?

憑什麼因為馬英九一番話,搞出個「莊國榮條款」!

馬英九不能因為私領域的「厚道」,影響公領域的「師道」。一旦公私不分,遲早出其他的紕漏。

來留言吧!

2 個留言

小編公告:

感謝讀者所分享之文章,提醒讀者切勿重複貼文、洗版。

如有好文,請轉貼至大眾時代論壇(網址:http://mass-age.com/wpmu/sf-forum/)

小編已將《劉兆玄未利益迴避?王清峰:查明後依法處理》一文移至「大眾時代論壇」

網址 → http://mass-age.com/wpmu/sf-forum/?forum=9&topic=64&page=1p59

歡迎讀者至論壇討論。

 

馬英久的”厚道”二大理由
(一) 報恩–當初莊國榮的”粗口”讓馬英久撿到不少選票
(二) 虛偽–都當上總統了–來個以德報怨–鎂光燈的焦點–大家會說這個總統多窄心仁厚呀

馬英久退居二線二個理由
(一)沒能力—沒有解決事情的能力
(二)沒責任—有權無責 出了亂子都是別人來扛 與馬英久無關 他要保持最好的形象

陳幸妤說馬英久無能
我贊成
“馬上”或許不能期望它立刻變好
但也不能”馬上” 人民的苦日卻與日俱增吧
新政府說它們已經準備好了
理所當然扁政府留下來的爛攤子也當有所對策一一解決
但事實是
馬政府捉襟見肘
不但沒準備好
人民的痛苦指數卻淹沒頭

股票大跌 “沒藥方”
腸病毒肆虐 “人民只好去祈禱”
這是馬政府解決事情的態度

 

留言板RSS 引用 URI

來留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