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證受災群眾居有定所,恢復災區最基本供應,僅是災後重建的第一步。如何使受災地區青壯年勞動力恢復就業,老年人老有所養,學齡兒童少有所學,進而全面恢 複災區的經濟社會秩序,將是災區在過渡安置房建設基本結束之後面臨的迫切問題。對其中的困難,我們應有充分預見…
文◎宋石男
災害初期,容易出現高失業率。如何快速恢復就業,增加收入,防止已經基本脫貧的居民因受災而重新陷入貧困,是災後重建的難點,也是重點。
汶川”512″地震發生至今已一個半月,受災地區逐漸進入災後重建階段。從媒體報導看,目前災區的一大工作重點,就是受災群眾過渡安置房建設。而在災後 不久,中央政府即頒佈了《關於建設四川地震重災區受災群眾過渡安置房的通知》,並陸續頒佈系列條令檔,從資金、運輸、規劃和建築規範等方面保證過渡安置 房的建設,其應變迅速,動作高效,讓民眾對政府主導的災區重建有信心。
基礎經濟遇到最大挑戰
保證受災群眾居有定所,恢復災區最基本供應,僅是災後重建的第一步。如何使受災地區青壯年勞動力恢復就業,老年人老有所養,學齡兒童少有所學,進而全面恢 複災區的經濟社會秩序,將是災區在過渡安置房建設基本結束之後面臨的迫切問題。對其中的困難,我們應有充分預見。概言之,上述幾個中心環節,如不能得到妥 善解決,災區的大型居民安置點或將部分出現某種意義上的”貧民窟”。這種情形的產生,雖是小概率事件,但必須杜絕其出現。
從歷史經驗看,1931年安徽、蘇北遭受洪災,數十萬難民湧入上海、南京等地,並于其中形成”貧民窟”棚戶區,直到建國乃至改革開放以後,才逐步得到解 決。從國際經驗看,過去十幾年間,水、旱、颶風和地震等大型自然災害後的受災地區,特別是受災地區的城市邊沿,往往會出現”貧民窟”擴展的現象。聯合國人 口基金會發佈的《2007世界人口狀況報告》中清晰描述了這一過程:自然災害–人口流動–城市化–”貧民窟”。
一般而言,”貧民窟”現象多與城市化進程相聯繫。在城市化進程中,被動或主動離開農村的人口,往往因教育機會的缺乏、社會保障機制的不完善,導致謀生能力低下,不得不滯居在環境和衛生狀況堪憂的”貧民窟”。而大型自然災害,正是農村人口被迫離開土地的一大誘因。
此次汶川地震受災最嚴重的12個縣市中,有9個縣農業人口的比重在70%以上。而在地震之前,不少縣市恰處於城市化(非農業化)快速發展階段。在不少地區 (如都江堰、汶川),旅遊業是當地居民非農業收入的重要來源。地震的發生,極大改變了這些地區的地貌,不但摧毀了當地居民多年錙銖積累建成的房舍,吞沒了 他們賴以為生的田園,而且造成他們可能從中謀生的旅遊業嚴重倒退(包括景區風貌改變、旅遊基礎設施損毀、外地遊客旅遊信心不足等)。這一切,均讓受災地區 的基礎經濟遭到極大打擊。
根據媒體報導,異地重建已成不少受災最嚴重地區的現實選擇(比如汶川縣、北川縣,均已確定異地重建的初步方案)。而在災後重建的過渡時期,安置房大致需要承擔保用3-5年的重任。
綜上,大型安置點(如綿竹最大居民安置點有2萬套板房)、3-5年的過渡期、喪失生計的農村居民、原就談不上厚實的地方經濟……這一系列因素的組合,讓人 隱隱生憂。中央政府對於承擔受災民眾一年內基本生計的承諾,以及在災後重建初期階段中所體現的決心和效率,令人寬慰。但是,完全恢復災區的經濟生活秩序, 絕非短促突擊即可畢其功於一役,更須做科學周密的長久規劃,並在民主的氣氛中,保證目前已亮相的種種合理建議被付諸實施。
破解災區高失業率難題
更具體地說,杜絕”貧民窟”的出現,不妨從以下幾個方面考慮:”貧民窟”最直接的觀感,首先是惡劣的居住狀況。從目前中央政府頒佈的指導檔看,過渡安置 房的建設標準為每套20平方米左右,須滿足基本居住需要;在供水、衛生、垃圾處理等基本生活設施以及基本商業服務和社會服務的提供方面,也設置了一定標 准。如能達到這些最低標準,受災居民在安置過渡期間的居住狀況或可令人相對放心。但在執行過程中,仍需要根據實際情況,在傾聽專家意見的基礎上不斷改良 –比如消防隱患,比如綠化問題。”貧民窟”的深刻內涵,則是高貧困率和高失業率。如前所述,地震造成受災地區物資財產的巨大毀損,並一定程度上破壞了當 地的經濟基礎,災後初期,容易(甚至是必然)出現高失業率。如何快速恢復就業,增加收入,防止已經基本脫貧的居民因受災而重新陷入貧困,是災後重建的難 點,也是重點。積極的消息是,國內的經濟學家已經提出了許多切實可行的建議,包括在災區重建中安排以工代賑項目;發展中小額信貸,幫助受災民眾恢復生產經營;由政府牽頭安排跨省的勞務輸出;在有條件的地區,扶助農民因地制宜,儘快恢復農業生產。
若從更長期的角度看,還有必要根據新的資訊,對災區原有的產業佈局進行調整。這種調整固然需要政府主導,但已有專家指出,過於強旺的政府意志,往往以行政 命令代替市場機制,耗資巨大卻未必帶來良好經濟效益,最終仍不能幫助災區發展出具有可持續性的產業結構。三峽移民區的產業空洞化現象,即是並不遙遠的一個 例證。
具體救濟需大量專業志願人員
上述分析均是從宏觀經濟的角度,若從人本角度,最須關注的是地震災害造成孤兒、孤殘、孤老等特殊困難群體。孤兒問題,社會關注度極高,解決起來或許相對容易,而孤殘、孤老的問題更加嚴峻:他們中的絕大部分已喪失勞動能力,若無制度化轉移支付予以幫助,只能陷入貧困。
與這一群體密切相關的,是基本社會保障及基本社會服務問題。在中央政府頒佈的災區重建指導性文件中,對災民安置點的基礎教育、醫療用房等,做出了若干規 定,務實而體貼。但在實踐中,要保障這些基本社會服務的提供,需要大量的專業人員。從媒體上已見各地(各高校)鼓勵專業人員到災區短期自願服務的零散報 道,這些措施應可更為制度化,並給予扶持,以贏得各種具有專業技能的非政府組織和志願者廣泛參與。比如,已有的”中國青年志願者扶貧接力計畫研究生支教 團”,就大可建立專門針對四川地震災區的子專案,面對全社會廣泛招募志願教師。孩子是國家的未來和希望,那些在地震中沒有夭折的花朵,理應受到更好的教 育,不能因為震災而走不進教室,拿不起課本,在蒙昧與沉默中接過父輩的苦難。
要之,目前舉全國之力幫助受災地區的局面已然形成,若政府規劃妥當,執行有力,”貧民窟”這種小概率事件,完全可以避免。
1902年,著名記者雅各發表《與貧民窟的鬥爭》,聲稱”要麼我們消滅貧民窟,要麼貧民窟將我們消滅,二者必居其一”。一百多年後,中國人應當有信心與勇氣,預防且消滅災後可能出現的”貧民窟”。那些在地震劫難中活下來的數百萬災民,必須,也能夠活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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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南方週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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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受災群眾居有定所,恢復災區最基本供應,僅是災後重建的第一步。如何使受災地區青壯年勞動力恢復就業,老年人老有所養,學齡兒童少有所學,進而全面恢 複災區的經濟社會秩序,將是災區在過渡安置房建設基本結束之後面臨的迫切問題。對其中的困難,我們應有充分預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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