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任何一個黨執政,都不會願意讓《集會遊行法》修正成野草苺期待的模樣。民進黨執政時期如此,國民黨舊政權時代亦然,新上台的馬政府更不可能改變。說穿了,《集會遊行法》從某個層面來看,等於是人民的手銬腳鐐,政府怎麼可能予以鬆脫?!民進黨過去執政八年期間沒有修廢《集會遊行法》,縱使未來能夠執政,一樣不會做到。這樣的道歉,非但無補於過去,更無濟於未來…
文◎ 汪仁玠
每年農曆春節前後,到苗栗大湖採草莓,幾乎是許多台灣人的應景活動。但是最近在台灣政壇,去自由廣場「採(野)草莓」,卻成了朝野作秀的時興玩意兒。
草莓旺季是每年一月初到四月,政治人物在這個時候卻有草莓可採,意味著台灣政壇正陷入反聖嬰現象。「聖嬰」(El Nino)跟「反聖嬰」(La Nina)是相對詞,前者意味著暖冬,後者則代表著嚴冬。
坦白說,這陣子前往自由廣場的政治人物,無論是行政院秘書長薛香川、民進黨主席蔡英文,都不過是演了一齣接一齣的「草率族vs.草莓族」荒謬劇罷矣!
站 在執政當局的立場,當然要堅持並堅持「惡法亦法」,但人民自然也有主張「惡法非法」的權利。野草莓學運認為《集會遊行法》的「許可制」、「行政刑罰」、 「缺乏公平救濟管道」、「禁制區」違憲,固然在法律的實質執行層面,有相當大的爭議之處;但台灣與國外的民主進程,難道不是在「惡法亦法/惡法非法」兩種 主張的進化博弈框架下,逐步進化而得的嗎?
法律的修正,必須配套兼顧人民的素養;但不容否認的是,即便是背景條件未臻成熟,包含學運在內的社會運動,均應被視為條件具足前的公民教育過程。用這個觀點來看,薛香川用「說教」的姿態前往自由廣場,其實是忽略了學生才是「老師」,而自己則應扮演「學生」的角色。
從社會運動的DNA而言,野草莓學運既是訴求並凸顯「許可制」違憲,自然不可能事先申請集遊;薛香川以此多加指責,根本忽略了體制外抗爭的體質與本質。
蔡英文昨天前往自由廣場聲援,並為民進黨執政八年沒有修改或廢除《集會遊行法》致歉,理由竟然只是「執政後千頭萬緒,不夠注意集遊法等人權問題」,更是草率且不負責任的遁詞。為了公投綁大選,民進黨可以排除萬難與眾議,強行推動「台灣第一次,世界都在看」的公投,便證明修改或廢除《集會遊行法》是「不為也」 非「不能也」。
蔡英文還語重心長地表示:「如果執法者把街頭運動很難避免的肢體衝突,就衍生成是暴力,變成是社會的一種亂源,是不健康的心態。」其實這才是最不健康的心態。
在台灣,任何一個黨執政,都不會願意讓《集會遊行法》修正成野草苺期待的模樣。民進黨執政時期如此,國民黨舊政權時代亦然,新上台的馬政府更不可能改變。說穿了,《集會遊行法》從某個層面來看,等於是人民的手銬腳鐐,政府怎麼可能予以鬆脫?!
民進黨過去執政八年期間沒有修廢《集會遊行法》,縱使未來能夠執政,一樣不會做到。這樣的道歉,非但無補於過去,更無濟於未來。
唉!草莓族碰上草率族,再多的聲援與對話,最後鐵定是「草草」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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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小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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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灣,任何一個黨執政,都不會願意讓《集會遊行法》修正成野草苺期待的模樣。民進黨執政時期如此,國民黨舊政權時代亦然,新上台的馬政府更不可能改變。說穿了,《集會遊行法》從某個層面來看,等於是人民的手銬腳鐐,政府怎麼可能予以鬆脫?!民進黨過去執政八年期間沒有修廢《集會遊行法》,縱使未來能夠執政,一樣不會做到。這樣的道歉,非但無補於過去,更無濟於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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