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行業的秘密和潛規則

分類: 兩岸三地, 媒體解讀 | 作者:南方週末 | No Comment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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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媒體記者譴責律師成為掮客、醫生成為殺手、教師成為魔鬼、官員濫權尋租時,我們是否要問問自己的內心,我們做得足夠好嗎?如果我們要求其他行業與「國際」接軌,那麼記者行業的職業道德是否也能與國際接軌?一個公開的秘密是,那些以"跑會"著稱的記者,每週,甚至每天,都能拿到紅包(俗稱車馬費),紅包 收入往往會超過工資獎金…

文◎林楚方

2008年的山西,對新聞記者來說,是"熱土",礦難、瞞報、省長辭職、封口費,新聞不斷,但也是"淪陷之地",央視記者李敏"涉嫌受賄"被拘,《網路報》記者關鍵在山西採訪"失蹤",此後,媒體披露,關鍵也"涉嫌受賄"。
無疑,在記者和司法機構之間,大多數輿論傾向於前者,通常思維是,記者揭露陰暗觸怒權勢,權勢濫用權力掩蓋罪行,有人甚至這樣形容山西:"員警來了打死,記者來了失蹤,不來的逮來。"

這樣的判斷很有代表性,而對媒體人來說,卻不能為上述判斷主導,更應注意另一種聲音,"記者也可能不是好東西,山西封口費事件的主角不就是你們記者嗎?","憑什麼把檢察官當成西豐縣委書記第二?我覺得檢察院在程式上沒什麼不妥。"

譴責記者的情緒人雖然不多,但具代表性,我們必須承認,很多人對記者群體極為反感,而這些反感,很大程度上是群體自身墮落所致,職業群體的墮落,又導致外界對記者職業有不良印象,這種印象於是形成了對李敏和關鍵不利的輿論場。

3年多以前,央視新聞調查欄目舉辦過一次業務交流會,一個來自美國的記者亦走上講臺,發言大意如下:在交流業務的同時,我們必須要談收紅包的問題,希望中國同行先把這個問題解決,否則談業務是奢侈的。

會場一片沉寂,我相信,很多人感到慚愧,甚至"無話可說",在場的有多少人能做到不拿紅包(俗稱"車馬費")?放到三年後,也沒有幾個記者能做到絕對乾淨,這是一個事實。

當媒體記者譴責律師成為掮客、醫生成為殺手、教師成為魔鬼、官員濫權尋租時,我們是否要問問自己的內心,我們做得足夠好嗎?如果我們要求其他行業與"國際"接軌,那麼記者行業的職業道德是否也能與國際接軌?一個公開的秘密是,那些以"跑會"著稱的記者,每週,甚至每天,都能拿到紅包(俗稱車馬費),紅包收入往往會超過工資獎金。

我認識的一個同行曾這樣形容輝煌的過去,"我在XX年前,一個月就有10000多的紅包了,"我還能記起這個同行驕傲得意的表情,而那些做正面報導,飛行於各個公司、機構之間的媒體人,機票費是誰出的?去了以後,食宿又由誰買單?

遺憾地是,當我們一邊收受紅包的時候,一邊又以"國情"來為自己開脫,"如果不收,會得罪同行,也會被別人罵為‘裝’,反正大家都收。"或者說,"如果影 響報導公正性,就不收,但如果不影響,收也無妨,"但仔細想想,什麼樣的理由都不是收紅包的根據,不收紅包,也不會有人來抓你。
新聞行業的潛規則,讓這一行業和"各行各業"沒太大區別,只是,我們總是想把別人放在陽光下,而當自己面對幾倍於稿費的紅包時,就把稿子"斃掉了",或者把稿子發掉了,悶聲發小財。

同樣是行業公開秘密地是,正是這個群體,把無數普通人、甚至欺世盜名者捧為"正面典型",讓"公關公司"演變為擺平媒體的商業機器,評價公關公司實力的標準之一,就是擺平媒體的能力,不是嗎?

毋庸置疑,中國新聞人群體揭露了無數醜聞、黑幕,促進了資訊的自由流動,但遺憾的是,行業評價機制,並沒有讓遵守職業操守的記者得到肯定,甚至,這個行業也沒有一整套公認的職業標準,更沒有一個受群體尊重和認同的行業組織。

可以肯定地是,記者行業的自律和淨化,不可能靠外界來實現,尤其是不能靠司法機關來"幫忙",這種力量只能來自於行業內部,我期待新生力量的誕生,亦期待這樣的制度土壤早日確立。

至於,命運難測的李敏和關鍵,我願祈禱,如果他們是乾淨的記者,就應早日與家人團聚,我同樣希望,中國的媒體記者應檢思自己,理直氣壯地拿起筆、舉起話筒,做乾乾淨淨的報導,否則,我們就會喪失職業榮譽,也將失去對其他行業的說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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