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是自由與極權的選擇

分類: 每日評論 | 作者:小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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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郭冠英真的是,就表示他知道自己名字所代表的不只是本人,而也影射政府立場,因此不適合用自己名義表達令政府尷尬的政治態度。眾所周知,台灣官 員都有自己的思想態度,但不應該任意表達,尤其不宜公開造成對聽者的羞辱,其實這在極權國家與民主國家皆然。但是他們在私下流露出的態度,或是腦袋中有什 麼古怪缺德的想法,就只有極權國家才會要徹查,劉兆玄既身為民主自由國家領導,公開的行事作風便不應該效法極權國家…

文◎

國民黨過去反對民進黨實施公務員忠誠查核的制度,但是現在國民黨的行政院長劉兆玄根據民進黨立委的調查,要徹查一位筆端歧視台灣的作者,看是不是就是新聞局官員郭冠英的筆名。劉揆並表示絕不輕易放過,因此形同接受了民進黨的忠誠查核主張。於是問題的性質終於透露出來,原來是關於自由與極權的思想管制問題,而不只是什麼公職人員言論當否的政治鬥爭而已。

如果郭冠英真的是,就表示他知道自己名字所代表的不只是本人,而也影射政府立場,因此不適合用自己名義表達令政府尷尬的政治態度。眾所周知,台灣官員都有自己的思想態度,但不應該任意表達,尤其不宜公開造成對聽者的羞辱,其實這在極權國家與民主國家皆然。但是他們在私下流露出的態度,或是腦袋中有什麼古怪缺德的想法,就只有極權國家才會要徹查,劉兆玄既身為民主自由國家領導,公開的行事作風便不應該效法極權國家。

如果范蘭欽的歧視言論造成毀謗中傷的效果,自有法律處罰,受罰者若有公職,便應予行政處置。假如沒有犯法而只是道德問題,卻揚言對他絕不輕易放過的話,豈不是教唆民進黨人要進一步全面在網路上搜尋任何有歧視性言論的其他人,然後徹查其中有沒有公教人員參與?從網路資訊來徹查一個人是否態度正確的做法,長期以來是民進黨人訕笑不齒的中共網路管理方式,可見這絕不只是有沒有公職人員身分的問題,而是民進黨是否淪於思想墮落與台灣思想自由限縮的嚴肅問題。

過去民進黨的公職人員也經常有歧視族群的言論,這裡不便覆誦早就連篇累牘的例證,以免造成對社會的二次傷害,有意者假如進入「中時資 料庫」,可以查到的記錄還真嘆為觀止。重要的是,民進黨人往往不是在私下講,而是以公職身分公然講。除了公然發表歧視性言論,還在哲學上提出理由支持公務 員忠於自己的態度,不屈不撓,故甚至鼓吹公務員的抵抗權,其前提正是公務員本來就會與政府持相左的態度。郭冠英連抵抗都沒有,豈有刀下不留人之理?

但在一般民主國家,官員若不同意政府政策,應待辭職時再公開反對,不然就應該執行政策,只在私下才批評。二十一世紀的私人園地之一,就是像這樣的部落格。至於在極權國家,絕不容許一個人私下有不同的政治態度,所以想盡辦法要在每個人的身邊安插特務,徹查誰敢在私下有政治不正確的言行。原本台灣在脫離白色恐怖之後,只有民進黨人還曾公然不諱地主張過要延續政治態度的檢查,現在劉兆玄等於宣布國民黨也要加入。

如今朝野的共同態度似乎是,絕不放過郭冠英,起碼不能放過。也就是,一旦擔任公職者,即使是在私下,也必須維持政治正確的態度,而 私下的政治態度正確與否,必須接受查核。在此,民進黨人的揭發與劉兆玄的徹查,共同替台灣朝野在極權與自由之間的選擇,做了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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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個留言

去年陳雲林來台不准民眾拿國旗,警察打人時你在哪兒?說過一句話?

 

還好有人保全證據囉~
請看我在[郭冠英事件的真相]的回覆

 

證據會說話,范蘭欽看不起台灣人,要求中共武力鎮壓台灣,
台灣駐外官員疑似發表如此言論不需調查嗎?
言論自由和種族岐視的差異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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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蘭欽專輯
http://www.1949er.org/chat/index.php3?read+1236923508
在[台巴子要..]那篇,

 

范藍欽在228當日的報上登了篇任何一個有良知的台灣人看了都覺得可笑荒謬的文章
一篇為陳儀與蔣介石翻案的文章
在各鄉民的熱烈憤慨下萬人齊心找尋誰是范藍欽後來才交給管委員揭發
並沒有你說的民進黨動員等等情事
再者
以你堂堂台大教授的說法
是不是說
從現在開始任何人都能打著”響應石之瑜保障言論自由”外省人都是支那雜種狗”
來算是對您老最大的尊重與配服嗎

如果郭冠英事件是言論自由問題
請問台大石教授您之前有出來悍衛小峱峱與中國豬滾回去的言論者的言論自由自由嗎

他哪兒敢!如此一來他就是反黨反革命啦!

 
 

既然覺得泛藍親的文章有其言論自由,
曾經公開刊登其文章的貴站,
又何必急急將其文章下架?

攜伴出遊,越不想讓人看見,越會遇見熟人。

郭冠英鼓吹中共來攻打台灣(在「台巴子要專政」這篇文章中他說:「歹丸現在走的是死路,根本沒資格回歸,
只有武力解放後實行專政…一定要鎮反肅反很多年…徹底根除癌細胞」),請注意:這是倡言流血屠殺!

這已經涉及種族滅絕的暗示,而不只是歧視而已。

自由、自由,多少罪名假汝之名而行!

好些黃臉皮的所謂自由主義學人都是專制主義者。

從他們的文字與行為的巨大反差中,讓人們懂得自由在身內而不在身外。

在德國,挑撥民族仇恨的語言不但對政治人物是一項禁忌,連一般的國民也不可以散佈,
血腥種族主義者范蘭欽的語言不但不受到憲法上言論自由的保障,而且還要受到法律嚴厲的制裁。

 

我就是范蘭欽筆下所謂的”台巴子’之一
我生長在他所謂的”鬼島”台灣
更諷刺的是–我的曾祖父是他推崇的”陳儀偉人”刀下的二二八受難者之一

范蘭欽的文章
一向仇視台灣 看不起台灣人
他以當中國人為傲 當”高級的”外省人為榮(跟這群高級的外省人比—大部份的外省老榮民其實生活都過的普通–)
他恭維馬英九溫良恭儉讓把他視為天皇
甚至提過他輔選有功之類的
他動不動就”倭寇”滿天漫舞
那不是嘲諷台灣人而已
而是出自他內心對台灣人的不屑與輕視

如果范蘭欽就是郭冠英或是筆名”辛文菊”的分身
那他真是領台灣人納稅人的錢卻又深深重傷台灣的罪人
他甚至在文中要大陸直接武力攻台
說難聽一點”這種人真的很不要臉”"不要臉的高級外省外交官”

“笨蛋 !重點在誠實”—謊話終會被戳破
敢做要敢當 敢說要敢認嘛
怎麼~~
罵台灣的話寫的溜寫的爽 遇到事就變成縮頭烏龜呢!看清楚—這就是花咱們的錢養大 吃著大魚大肉一生順遂驕生慣養長大 卻躲在台灣的中國內賊 然後跑到外國去窩裡反)
這種公務員該不該捉去關 並且把所領公職的錢吐出來
如果是在他敬愛的蔣中正時代
這種人等同共匪叛亂 早就該捉去槍斃了

“中國”時報竟然還有人寫文章替他說話
說這是言論自由的國家種種云云
——-”甚麼人坐在甚麼位置 –就該說甚麼樣的話”不是嗎

否則豈不天下大亂

 

我贊同人應該有言論自由,但是自由並非無限,人應該為自己發出的言論負責,作者以民進黨官員也有類似言論為搪塞,但是民進黨下臺了,這就是責任.
難道國民黨也非常想要政黨輪替嗎?
如果對於責任的查究也被冠上極權的帽子,那麼所有司法 警察機關都可以關門了,因為已經侵犯了人民的自由.
這樣對嗎?

 
 

作者似乎分不清楚「政治態度」與「國家認同」的分際,通篇讀來令人甚感詫異。種族歧視在任何進步國家已經是非常確定的罪責,更何況是公務人員!對於一個以國家稅收聘用的公務員,已經在公開場合(網路公開瀏覽的部落格)公然對自己國家和人民有如此嚴重的種族侮辱言論,作者僅以這是「不同的政治態度」來加以搪塞敷衍,顯然筆仗用意也只是文過飾非而已?!

 

既然覺得泛藍親的文章有其言論自由,曾經公開刊登其文章的貴站,又何必急急將其文章下架?
絕對沒有228

我想看阿。既然如此捍衛人類的言論自由,為何又將文章下架妨礙我知的自由?既然繩驚刊登表示不覺其言論不妥,那就該堅持立場刊到底。

知識份子真偽善!

Collapse Icon 台灣人再度中招 TAIWAN 3月 17th, 2009 at 7:30 pm

同意,請重刊泛藍欽文章,我到想看看,
他的言論是否真如藍綠政客說的那般無恥。

 
 

食之台灣用之台灣,毀之台灣入之台灣,窘之台灣渺之台灣,於心何忍,心必思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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