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水晶決策告別改革陷阱

分類: 兩岸三地 | 作者:南方週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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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6日公佈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中,關於”堅持公共醫療衛生的公益性”、”把基本醫療衛生制度作為公共產品向全民提供”、”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等表述引起了輿論的熱烈反響。這不難理解。自1980年代至今,中國醫改歷盡曲折,但沒有一次能讓多數民眾滿意。曾經的所謂市場化選擇,結果變成政府卸包袱–不但”省略”了本 應由政府付出的公共財政投入,連必須的法規監管都一併缺失。最終,”市場化”與”公益性”成為似乎壁壘森嚴的兩極,公共醫療在這兩極之間變得裏外不是人, 民眾則是最直接的受害者…

文◎史哲

什麼是新醫改方案最大的亮點?

4月6日公佈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中,關於”堅持公共醫療衛生的公益性”、”把基本醫療衛生制度作為公共產品向全民提供”、”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等表述引起了輿論的熱烈反響。

這不難理解。自1980年代至今,中國醫改歷盡曲折,但沒有一次能讓多數民眾滿意。曾經的所謂市場化選擇,結果變成政府卸包袱–不但”省略”了本 應由政府付出的公共財政投入,連必須的法規監管都一併缺失。最終,”市場化”與”公益性”成為似乎壁壘森嚴的兩極,公共醫療在這兩極之間變得裏外不是人, 民眾則是最直接的受害者。

天下苦”公共醫療”久矣,所以,現在新醫改一紙方案便能讓人們重燃激情與希望,殊為不易,大寫的”公益”兩字在這裏功不可沒。

但所謂新醫改方案,跟真正的”方案”仍有相當距離。《現代漢語規範辭典》把”方案”定義為:工作或行動的計畫。這意味著方案應該是拿過來就可以遵照 執行的步驟、條分縷析的指標。但所謂新醫改方案更多的是對醫改方向目標性、原則性的規定與闡釋,可操作性上仍欠缺很大,比如政府增加的投入到什麼時候應達 到GDP的百分之幾、地方財政的不足如何彌補、如何具體提升社區診所的公信力等等都不明確。鑒於前兩次醫改也多描繪了美好願景,但留下的卻是不成功體驗, 對於此次如何落實”公益”兩字,民眾多少仍會有不踏實之感。

因此,紙面上的”公益”或能讓人們慶倖,但它夠不上新醫改的最大亮點。

對於新醫改,決策層表現出了前所未有的審慎,醞釀時間長達3年,16個部委共同參與,其中最大亮點,則在於這一決策過程難得地構建了程式正義的雛形 –比如,前期引入9個國內外諮詢機構平行調研,委託10個單位獨立制訂草案,形成草案後用6個月公開徵集民意,並且所有中立單位的建議都能在最終定案中有所體現。

形式上已具備現代民主決策的諸多要素。

如果說還有不足的話,那就是我們未能把對民意的尊重體現在每個關鍵環節的銜接上,令程式正義可能有所削弱。

比如,我們的重要法律一直以行政部門立法為主,新醫改方案雖委託中立單位制訂備選法案,但事實上仍是行政部門主導,且最初10個備選法案一直鎖在雲霧中,民眾無緣得見,也就無從比較其優劣。

再比如,對醫改徵求意見稿,社會回饋意見接近3.6萬條,那麼這些意見究竟是什麼?哪些被吸納?哪些沒有得到認可?吸納或不吸納的標準到底是什麼?民眾也無從監督,無從質詢。這難免會讓部分民眾有被”忽悠”的感覺。

公共政策關係到最大多數人利益,如何讓一項立意良好的政策贏得最大認同,並最終獲致預期效果,對程式正義無論怎麼強調都不過分。當然,決策及其執行 不可能讓每個人都參與其中,但至少全國人大、全國人大常委會可以主動對上述缺失環節進行監督,可以充分瞭解醫改領導小組的工作情況,避免行政機關濫用權力,以杜絕腐敗及對民意的輕忽。畢竟,政策制定過程的透明,才是實施民主監督的前提。而如果新醫改領導小組能就此主動向人大彙報,則更能凸顯中國現代政治文明的成果。

民主本身就是一種程式和過程,但習慣性勢力往往會讓制度設計流於形式。設計制度程式其實不難,難的是如何保障它在公共政策制定乃至立法時能充分發揮作用。新醫改方案的制訂,在這方面可能開了一個不錯的頭。後來者當補其缺憾而駕乎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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