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眾和法官之間的距離

分類: 創作隨筆 | 作者:南方週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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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本來就是法界的王者;假如受過法律訓練的專業人士是一個獨特的群體,那麼法官就是這群體裡的最高仲裁人了。他們不只在庭上穿戴與眾不同,座位高人一等,私底下也要服膺一套嚴格的道德標準,所以在一個尊重法治的社會裡面,法官總是享有特別高的榮譽。就以英國普通法的世界來說吧,當政府遇上特別事故 或重大醜聞,往往要成立獨立的調查委員會以征公信,找法官出馬擔任這些委員會的主席是最可靠不過的了…

文◎

在和當事人做朋友之餘,法官怎麼保持判斷的中立

中國的法官不好當;一件案子審下來,總是有人歡喜有人愁,挨駡在所難免。尤其近月發生了不少惹起大眾關注的大案,例如律師李莊在重慶「涉嫌偽證」一案,便有學者直指法官的公正成疑,司法體系不夠中立。好玩的是也有人批評那些學者「隨便拿西方的司法獨立來說事,妄論我國的具體情況」。為什麼這些論者要把司法獨立和西方捆綁在一起呢?難道中國人就不配擁有一個相對獨立的司法體系嗎?與其在「司法獨立」這個大題目上糾纏概念,不如從細節入手,看看它運作起 來的豐富面目。

河南省法院近日開展了一項「萬名法官回訪當事人」的活動,讓法官與當事人「結對子、交朋友,既要化解法結,也要打開心結,既要調處矛盾,化解糾紛,還要扶貧救助,解決他們的困難和問題」。據說這可以「密切人民法院與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繫,以實際行動彰顯司法的人民性」。這個做法新鮮,但它的思路卻是舊的,新中國本來就有司法工作要走群眾路線的傾向,甚至喜歡標榜法官生活的平民化,以免他們脫離人民群眾,變成少數精英階級的「統治工具」,甚至搞出貪污腐 敗的罪行。但我對河南法院這個舉動卻有一個很愚笨很膚淺的問題:法官怎麼能在和當事人做朋友之余,保持自己判斷的中立呢?

這又讓我想起了,剛剛才發表過他最後一次香港法律年度開啟禮演說的終審法院首席大法官李國能先生。李先生也許是全港最具威望,也最神秘的一個公眾人物。他有威望,所以在他這次演說之後,頭戴假髮、身著法袍的法官與律師全體肅立,罕有地獻上了長逾3分鐘的掌聲,場面令人感動。第二天的報紙皆以頭版報導,社論對他的貢獻莫不讚譽有加。說他神秘,是因為我們知道曾蔭權喜歡養錦鯉,知道剛結婚的立法會主席曾鈺成在哪裡擺喜酒,但卻沒有人曉得李國能先生究竟 有什麼嗜好,愛到什麼地方休閒。他幾乎從不接受任何專訪,也極少出席公開社交場合,你不會看見他去那種冠蓋雲集的上流社會派對,也沒聽過他到了什麼貧民區訪寒問苦。所有香港市民只記得他那有點靦腆的微笑,以及他對司法獨立和法律尊嚴的維護。

既然我們很少在媒體上看到他的消息,又怎能知道他為司法做了些什麼呢?那是因為我們偶爾會讀到他的公開言論,它們大都和法律有關。比如說他曾向香港律師協會投訴,說「庭上正規服裝應該是深色西裝和白色襯衣,或其他不炫目的淺色襯衣,除此之外的服裝類型都是不能接受的。一些男律師穿淺色西裝、深色或鮮豔的襯衣出庭,女律師則佩戴較多飾物,這均有展示個人形象之嫌,與法庭要求莊重是不適應的。至於喝咖啡和嚼口香糖則屬於非常過分了」。據知香港的年輕律師 後來果然聽話地止住了庭上衣著隨便的風尚。

李國能先生在其任內的一大功績是替司法系統招請了不少人才,許多優秀的大律師被他說動,願意進入法院出任法官,使得整個司法體系後繼有人,不致出現斷層。儘管香港法官的月薪也不低,但如果純粹從經濟角度去看,這些優秀的大律師也沒有理由要放棄一宗官司動輒數十萬的收入,跑去遷就雖然穩定但卻無法致富的職位吧?

法官本來就是法界的王者;假如受過法律訓練的專業人士是一個獨特的群體,那麼法官就是這群體裡的最高仲裁人了。他們不只在庭上穿戴與眾不同,座位高人一等,私底下也要服膺一套嚴格的道德標準,所以在一個尊重法治的社會裡面,法官總是享有特別高的榮譽。就以英國普通法的世界來說吧,當政府遇上特別事故 或重大醜聞,往往要成立獨立的調查委員會以征公信,找法官出馬擔任這些委員會的主席是最可靠不過的了;每逢選舉,就更一定要讓法官主持選舉委員會監管整個 過程,以示公允;因為他們是社會上最有公信力的人。

為什麼法官的地位會這麼高?他們的榮譽感又是從哪裡來的呢?是因為他們和人民群眾的關係很貼近,像河南的法官一樣常常回訪當事人嗎?不,情況正好相反,不論是有意還是無意,他們往往與一般人保持相當遙遠的距離,使得大家只能仰望他們。這不是為了故作神秘,而是為了守護他們的獨立。古時候的中國人都很明白這個道理,所以兼任法官的地方官員必須避親避籍,絕對不能回到原籍當官,以免陷入種種人情關係的網路,影響到他的決斷。一個常常和權貴混在一起的法官,要是遇上和他那夥朋友相關的案子,我們怎知他會毫不偏頗?相反地,一個老是「心記群眾」的法官又能否不帶偏見地面對庭上的富商精英呢?一個法官和當事人成了朋友,要是這朋友有天又要上庭,我們還能完全相信這個法官的判斷嗎?李國能先生身為終審法院首席大法官,難怪要以最嚴苛的標準要求自己,深居簡出,不事應酬,好樹立整個香港司法系統的形象。就算其他法官,也不時傳出因為當事人是朋友,所以主動提出更換主審法官的新聞。為什麼同是法官,香港和其他地方 會有這麼大的差別?

秘密就在李先生的那篇演說裡:「法官處理涉及行政或立法機關的案件時,既不採取對抗態度,亦不刻意偏袒任何一方。法官的職責是執行司法工作,無懼無偏,若行政或立法機關勝訴,這不是因為法庭有意偏袒,同樣,若判行政或立法機關敗訴,也不是因為法庭有意對抗。無論判決如何,法庭都只是履行憲法職能,公 平公正地審理案件。」

香港是中國的一部分,九成以上的居民是華人,然它奉行司法獨立的原則,而且久成傳統,這才是使得每一位法官都不得不受尊重和被信任的根本原因。於是,一個案件的當事人就算輸了官司,也絕少在庭外痛斥法律不彰,貶損法官的人格,他們頂多只能暗歎一句「今天運氣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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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個留言

tb:

本文在談 [中國司法制度],我不離題。
若您不滿 [台灣],這很正常/但請直講。
我可沒功夫另外看文章/打迷糊仗。 #

 

tb:

[台灣司法制度] 發揚不如 [香港],但比下仍有餘。
我不知哪一 [離婚案],但 [自由離婚] 在此仍不宜。
[香港] 曾受英國統治,[台灣] 是日本。您不知嗎? #

http://mass-age.com/wpmu/blog/2010/01/18/7834/#comment-58638
我不知道台灣受日本統治發揚了什麼司法制度????

 
 

= 摘錄 vs 評論 =

* ~中國的法官不好當;一件案子審下來,總是有人歡喜有人愁,挨駡在所難免~

- 沒錯!若挨的是上級的罵,就要發愁這個官難當了。

* ~古時候的中國人都很明白這個道理,所以兼任法官的地方官員必須避親避籍~

- 這舉例有用嗎?[古時候的中國~兼任法官的地方官員],所以比較廉能嗎?

* ~為什麼這些論者要把司法獨立和西方捆綁在一起呢?難道中國人就不配擁有一個相對獨立的司法體系嗎?~

- 的確,中國人仍不配擁有一個類如西方的獨立司法體系。
- 因為,怎樣的文化就有怎樣的司法體系。

* ~為什麼同是法官,香港和其他地方會有這麼大的差別?~

- 因為,香港曾受英國統治100多年,深受其文化影響。
- 台灣/新加坡/澳門,也都因異族統治而發揚。 #

台灣的司法制度發什麼揚?不說大的案子,倒是這兩天新聞兩夫妻離不離成婚都要法官來做判決,判決內容還是笑天下人之大牙;香港有幸受英國統治百年深受其文化影響,台灣那一套司法制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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