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北孤軍的「身分」問題,就可以反映出那種「用官僚手段解決政策問題」的風氣:法律上,泰北孤軍的後裔根本不是什麼「無國籍人士」或「外國人」,而是百分 之百的「中華民國國民」。從大是大非的角度,中華民國有義務排除萬難接納他們。怎麼會東轉西繞,要這些「忠良之後」去買假護照,假冒僑生,然後再要求他們 自首,最後仍只是基於人道而暫時延長居留?荒謬的是,這樣的處理方式,居然似乎是目前最完善的方法… »»»閱讀全文
-四川災民、緬甸災民、大陸配偶的差別待遇
文◎廖元豪
四川大地震讓同曾經歷嚴重震災的台灣人,充分發揮了「人溺己溺」的愛心。大批捐款、物資與人力迅速地湧入災區。一時之間,兩岸之間的敵對、仇恨,好像都化為雲煙。相比之下,更早一點的緬甸風災,也造成慘絕人寰的災情,但台灣媒體與民眾卻不大關切。從這點看來,台灣人的慈悲愛心,似乎是有高度選擇性的-對於「同文同種」的中國大陸人民,我們更容易「同理」。
然而,如果我們把眼光放在國內的法律制度,那麼「對『大陸人』比『外國人』更親善」的命題卻又完全不成立。同樣是嫁來台灣的移民女性,「大陸配偶」比「外籍配偶」的法律待遇差得太多了。這些差別待遇包括:
-大陸配偶至少得等八年才能拿到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外籍配偶則經過四年可以拿到身分證。
-大陸配偶在剛到台灣的前四年,原則上不准工作,否則將被強制出境;外籍配偶通常抵台十五天後,有了居留證就有完整的工作權。
-大陸配偶連成為團體成員(非幹部)的資格都沒有;而外籍配偶則可合法藉由組成團體來捍衛權利。
-大陸配偶繼承台籍配偶或其他親屬,以新台幣兩百萬元為限;外籍配偶則無此限制。
-大陸配偶就算拿到身分證,十年內仍然不許在公家機關工作;拿到身分證的外籍配偶,則可擔任絕大部分的公職。 »»»閱讀全文
文◎廖元豪
繼辜寬敏「未婚小姐」論惹禍之後,國民黨立委紀國棟似乎不甘後人,公然對著即將上任的陸委會主委賴幸媛表示「非黨籍閣員就像是『外籍新娘』」,嫁進來就要「好好打拼」,否則「主人一下令」,立委就會要她好看。再回憶一下不久前,謝長廷在選戰中所說的「大陸妹搶咱的尪」,引發新移民與輿論抨擊的事件。真讓人見識到性別與種族歧視的「不分藍綠」!
用「外籍新娘」的譬喻來警告賴幸媛,隱含的意義就是:「外籍新娘」是外人嫁到「我們國家」,所以要「好好表現」才能免於被趕走。而且我們這些「主人」要「特別嚴格監督」她們。這些話相信反映了不少台灣人心底的真實想法,但這些想法跟說法,與謝長廷、辜寬敏的歧視言論一樣惡質! »»»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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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廖元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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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北孤軍的「身分」問題,就可以反映出那種「用官僚手段解決政策問題」的風氣:法律上,泰北孤軍的後裔根本不是什麼「無國籍人士」或「外國人」,而是百分 之百的「中華民國國民」。從大是大非的角度,中華民國有義務排除萬難接納他們。怎麼會東轉西繞,要這些「忠良之後」去買假護照,假冒僑生,然後再要求他們 自首,最後仍只是基於人道而暫時延長居留?荒謬的是,這樣的處理方式,居然似乎是目前最完善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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