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國際人權公約又如何?執行人權的「魄力」呢?

分類: 每日評論, 編輯首選 | 作者: 廖元豪 | No Comments »
日期: | 語言:

人權保障的主要對象,是弱勢群體,而不是所謂「主流民意」,更不是富商巨賈與政客。事實上,在今日的台灣,多數人的自由與政治權利,大致上沒有嚴重 的問題。 然而家園朝不保夕的都市原住民、飽受歧視與剝削的移工、不敢出櫃的同志,以及其他邊緣群體的平等權,卻始終沒有受到足夠的重視。他們的才是政府該關切的。但要倡議這些弱勢者的權利,經常得挑戰社會的慣行,對抗主流社會的陋習… »»»閱讀全文

讓陸配擺脫「次等移民」的處境

分類: 兩岸三地, 每日評論 | 作者: 廖元豪 | No Comments »
日期: | 語言:

除非我們能夠全面禁止或限縮兩岸通婚,否則就必須對這些「新台灣人」一視同仁,承認他們跟大多數台灣人的祖先一樣,都是跨海移民,均應(與我們一樣)享有 必要的生活條件與權利。一味歧視的結果,反會造成持續的衝突及互斥。各國移民政策的實施經驗更證明,防堵與歧視,從來不可能發揮充分的效果。正視移民社會 的 現實,疼惜並保護新,建構包容平等的多元環境,才是國家穩定的基礎… »»»閱讀全文

丹麥嘉士伯啤酒新疆酒廠 爆發激烈勞資衝突

分類: 國際櫥窗, 特別報導 | 作者: 施威全 | 1 Comment »
日期: | 語言:

─ 工人跳樓自殺,防暴特警隊強勢鎮壓

嘉士伯宣稱,『嘉士伯,並不作中國餐點外賣,否則,嘉士伯將是世界上最好的外賣店』。事實上,嘉士伯已掌控十多個中國知名啤酒品牌,包括獲得中國馳名商標 榮譽的黃河啤酒,並在中國擁有十四間啤酒廠,早是不折不扣的CHINESE Take Away。Along with the profits, Chinese workers’ labour rights have been taken away, too. 嘉士伯也拿掉了新疆烏魯木齊工人的勞動權利… »»»閱讀全文

「選擇性辦案」?—問題在選擇標準

分類: 每日評論 | 作者: 廖元豪 | No Comments »
日期: | 語言:

文◎

他們的反抗,不僅是爭取自由正義的呼喊,揭露了政商勾結的體制,更引起國際的關注與譴責。這就是為何當年抗爭事件後,許多關切與勞工的民間團體,稱此事件為「抗暴」而非「暴動」的原因。 然而,我們的執法機關(包括警察與檢察機關)似乎一直以「破壞秩序當然要罰」甚至「總得起訴幾個人」的心態來對待泰勞… »»»閱讀全文

要保存的是「人」,不只是「古蹟」!—刀下留人,暫停執行樂生院拆遷命令

分類: 每日評論 | 作者: 廖元豪 | No Comments »
日期: | 語言:

台北縣政府正式對樂生療養院做成「命令拆遷」的行政處分。而從行政院、台北縣,到法院的爭論中,幾乎都把這個事件敘述成「捷運」與「古蹟」的拉鋸。殊不知,真正該受到保護的,是居住在樂生院內的「人」!

聯合國委員會的專員在2005年針對台灣樂生療養院所做的報告, 早已指出在這些漢生病患的特殊境遇下,強制搬遷行動在法律上將因侵害院民之「健康權」與「適當居住權」,而被「推定」違反「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公約」。樂生 療養院的硬體設施之所以可貴,正是因為它與院民的相互依賴,已經到了不可分的地步。療養院安撫照護了這些被無知與恐懼集體迫害多年的病患,所以才有資格成 為文化資產。

樂生事件之所以一直被綁在「古蹟」上面打轉,部分原因其實是法律專家從技術上找尋「樂生院民免於搬遷權」的「法源依據」而不得。既然找不到保護「人」的法源,那就只好從院民們最依賴的「物」來著手。這樣的苦心值得讚許與同情,但卻也讓樂生爭議少了幾分「人」的氣息。 »»»閱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