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尚未成功:兩岸條例從零分進到五十分

分類: 每日評論 | 作者: 廖元豪 | No Comment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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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政府也以此自豪的「公民與政治權利公約」。這個公約多處明文禁止一切基於「原國籍」而為的差別待遇。「原籍歧視」的禁止,是台灣一直忽視的重要原則:國家在處理移民事項時,不許歧視不同「來源國」的人。但在現狀下,同樣嫁來台灣,來自柬埔寨與來自大陸的人,待遇卻天差地遠,這無論如何都不符合公約 的要求,也不符合二十世紀末至今的國際政策趨勢。更嚴重的,是這種歧視措施似乎在告訴世人:人的價值高低,繫諸於出身而非能力!這豈是任何民主國家所能容許的… »»»閱讀全文

批准國際人權公約又如何?執行人權的「魄力」呢?

分類: 每日評論, 編輯首選 | 作者: 廖元豪 | No Comment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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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保障的主要對象,是弱勢群體,而不是所謂「主流民意」,更不是富商巨賈與政客。事實上,在今日的台灣,多數人的自由與政治權利,大致上沒有嚴重 的問題。 然而家園朝不保夕的都市原住民、飽受歧視與剝削的移工、不敢出櫃的同志,以及其他邊緣群體的平等權,卻始終沒有受到足夠的重視。他們的才是政府該關切的。但要倡議這些弱勢者的權利,經常得挑戰社會的慣行,對抗主流社會的陋習… »»»閱讀全文

讓陸配擺脫「次等移民」的處境

分類: 兩岸三地, 每日評論 | 作者: 廖元豪 | No Comment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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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我們能夠全面禁止或限縮兩岸通婚,否則就必須對這些「新台灣人」一視同仁,承認他們跟大多數台灣人的祖先一樣,都是跨海移民,均應(與我們一樣)享有 必要的生活條件與權利。一味歧視的結果,反會造成持續的衝突及互斥。各國移民政策的實施經驗更證明,防堵與歧視,從來不可能發揮充分的效果。正視移民社會 的 現實,疼惜並保護新,建構包容平等的多元環境,才是國家穩定的基礎… »»»閱讀全文

反歧視 別只是公關立法

分類: 每日評論 | 作者: 廖元豪 | 11 Comment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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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拿郭冠英的例子來說,他的「台巴子」言論侮辱絕大多數的台灣人,所以會引起眾怒,即便沒有「族群平等法」,他還是遭到嚴厲制裁。但回顧一下近十年 來,明 示暗示羞辱貶抑新、原住民、同性戀者、外勞的公眾人物,哪一個因此被免職了?族群平等法若要立法,應該要濟弱扶傾,而不是錦上添花。其次,法律上要具體定義被禁止的「歧視」言行—不只是「言論」,歧視的「行為」更該制裁… »»»閱讀全文

外籍配偶有害台灣?

分類: 每日評論 | 作者: 施威全 | 1 Comme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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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配若有問題,只是本土既有問題在形式上的轉化;例如外配的兒女若有教育問題,表面是族群/適應問題,本質是經濟問題。外配的存在,看小護老幫先生,為國 家節省社會支出,為資方節省間接工資,這是台灣社會欠她們的帳。加上她們的先生,若在底層勞動 者,作為被剝削者,這筆欠帳更大。國家若是在小學教室加聘南洋語系教師為外配小孩服務,讓其順利學習,也僅是償還一部份積欠… »»»閱讀全文